铜仁中院:公开宣判2起涉恶案57人

10月25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委托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江口县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杨政洪等41人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李建发等16人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铜仁中院:公开宣判2起涉恶案57人

(杨政洪等41人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宣判现场)

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17年3月以来,以被告人杨政洪、刘洪喜、向信武等人为首的漾头、瓦屋、恶滩车队成员为提高砂石运输价格、要求结账或获得砂石运输权为由,纠集在一起,采取罢运、堵工、堵路或在道路上放置带铁钉木板等方式,对中交二工局东萌公司铜怀高速第四项目部及砂厂实施威胁,迫使项目部或者砂石厂同意其提出的价格要求,多次实施强迫交易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杨政洪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向信武等7人为重要成员、被告人黄运等33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证据,以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杨政洪等41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单处罚金不等的刑罚。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以原判未追缴杨政洪等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所得不当为由,提出抗诉。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另查明,杨政洪等41人强迫交易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200 626元。二审法院依法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主文第一至四十一项,另判决追缴杨政洪等四十一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00 626元。

铜仁中院:公开宣判2起涉恶案57人

李(李建发等16人强迫交易恶势力犯罪案宣判现场)

江口县法院一审查明:谭某某等人在江口县金钟村龙回组成立小康混凝土公司,该组成立龙回车队帮小康公司运输砂石。2015年至2018年6月,龙回车队为垄断小康公司砂石运输业务,排除其他车队的竞争,队长李建发、李亮多次纠集车队队员、村民采取堵车、堵路等手段,迫使小康公司接受服务及运输价格,逐步形成了以李建发、李亮为纠集者,李杰等十四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原判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证据,以强迫交易等罪名依法分别对被告人李亮等16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刑罚。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两案件的审结,充分体现了铜仁市两级法院对黑恶势力依法严惩和在“打财断血”上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的决心和意志。至此,中央督导组督导我市两级法院的六个案件已全部审结,实现了督导案件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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