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分类改革,涉及700多万人,公务员会有怎样的变化?

马鹏堃


改革的目的为了更好更有实质性的发展,公务员分类改革之后公务员会更加廉洁高效、工作主动性会大于被动性,整体服务性职能会有提高。

在待遇上应该榜上有名的地位不会动摇,职级和职务的双轨并行有效的照顾了一些人的利益,在收入得到提高后能够有效的管住伸出去的手,上层的希望所有的公务员能够廉洁自律,让人民满意。

改革之后,随着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推进,公务员会越来越规范得做工作,从整体上来看有“不让老实人吃亏的”意义,职级待遇满足了一些人勤劳辛苦没有职务的遗憾。

权为谁用?利为谁谋?在未来的公务员队伍建设中,服务人民会成为公务员指导思想,而在工作方面会更加强调公务员只是众多工作当中的一种,同样需要产生工作的价值。

改革,从一定程度上是破旧立新,就像电脑的一个操作系统,通过不断的更新和打补丁将不足的替换。公务员,发展到今天,在我国国情和社会的认知下还有一段路要走。

过去我们说干部或者领导,现在说公务员,人们从思想认识上看到了公务员的改变,需要与之对称的是工作方式提升和提高,主观能动性需要加强,变被动为主动,将来公务员可能要更为深入的走进到群众当中,为社会提供更直接的服务。

对公务员未来的预想,这是一支廉洁自律、高效为民的服务队伍,将以经济建设为主,努力为人民谋求幸福作出贡献。

在深化改革中,用市场经济来衡量公务员工作的价值和意义,促进公务员要有所作为,在未来的待遇上和工作成绩有个直观的挂钩,并且越来越透明化运作。

公务员分类改革之后,公务员的公心为重,心怀奉献精神,强调个人操守,尽管这是一个过程,但是未来一直是越来越好。公务员的立法和改革都是为了提升公务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性,在未来我国的公务员一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老郭职说


公务员90%以上都在从事低技能重复性工作,没有任何创新,没有任何产出,浪费大量的人才,那么多教育资源培养出来一些窗口型技能服务人员


身随影动1


在改革开放以来,公务员是享受改革开放红利最多的一个群体!这个群体有着丰厚的工资待遇及除节假日外的带薪休假,还有丰厚的住房公积金及不缴纳统筹养老金并享受全额养老金,全额公费医保等等!这个群体与下岗职工群体相比,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也可以说是当今中国最大的两个穷富群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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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可以肯定地回答:公务员改革,对公务员的工作、运行,都不会有太大的变化。从1998年至今,都只是在尝试。

如果要总结公务员制度实行至今的变化,主要是:

一、划分开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

二、实行了公务员“凡进必考”的制度,绝大部分公务员都是考试进入。(公开遴选和副处级以上可以直接调入,高学历可以直接进入。)

三、公务员和职称脱钩。

四、实行了公务员工资制度,但是和事业单位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五、公务员和事业执法证由省统一管理。

六、公务员培训由人事部门或组织部门负责安排。

七、公务员、事业、企业改革管理后,从待遇讲,公务员制度并没有带来公务员的收入和西方公务员接近(香港和新加坡公务员平均工资是社会平均收入的二到五倍,而且有法律支撑),改革的最大的收益者是国企。初入社会的公务员和国企职工收入相差不多,但是,10年以上的老公务员,和国企同类人员比较,那就差太远了。

等等

总结起来,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和过去的干部制度比较,其实没有太多的变化,这主要是基于这些原因。

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针对当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需要单独规范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的管理体制实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很有必要。但是,有很多理论障碍,是无法突破的。这导致我国公务员制度,实际上还处于探索中。

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改革在形式上,是学习西方的公务员制度。但是,西方的国家机关是非党化的,是不能有政治倾向的。各级政府都是在宪法的框架内,只对本级选举负责、接受本级议会监督。比如美国的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县政府是没有上下级的。这就必须严格按照职责管理,明确划分各自权利和责任的边界。这和我国必须坚持的党管干部的原则,与及省、市、县、乡四级政府都是“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在本质上就是不同的。

三、公务员制度规范管理的前提是职责明晰,事权明晰。但是,我国的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至今没有划分。这导致到每一级政府之间,事权和财权也没有划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很多时候是按照上级指示来开展,而不是严格按照自己的职责(这个地方不太好理解,按职责和按上级指示的区别是什么?直观点说,就是一个部门重视什么?人力、物力、财力如何调配?不是自己能作主的)。在部门内部,事权有划分,但是也是不明晰的。尤其是岗位职责不明晰,考核都是按团队来考核的,无法落实到个人。

四、公务员按照岗位和职责的考核理念,是世界通行的。但是,我国得公务员体制,在一个政府、部门内部考核、提拔都是要群众打分的,考察干部也主要是考察群众意见。这实际上就不是以岗位履行职责来考核,而是以广泛评价来考核(评价的人中,多数是不了解被评价人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的)。这和西方的直接上级具有极大的评价权利和推荐权利是不同的。这个体制的好处是坚持了党管干部,考核、提拔干部不脱离群众,遏制了干部成长时通过推荐干部而形成团团伙伙。但是,带来的弊端是岗位职责的明晰度和履职情况的真实评价被淡化。也就容易出现:成绩一般,能力低下、平庸的老好人很容易得到考核优秀和提拔。

五、由于事权的不清和岗位职责的不明晰,还带来了公务员自己实际上可以选择作为和不作为,庸官、懒官产生的根源就是职责不明晰,问责和奖励不对等。而一旦某项工作出现失误,问责时往往是翻开大而空的法定职责来问责。而事实上很多职责不履行、只要不出事也没事。或者当事人曾经提出了问题,但是他本人没有人力物力的调配权,也无法解决,导致无法履行。最后实行强制问责后,也很难做到让人心服口服。所以,一个政府、部门的领导中,具有调配人力、财力、物力权利的人,也往往成为最容易被问责的人。当然,如果一个地方、部门的事权和财权、人权、物权实际出现分离,就会表现出严重混乱,很多事无人问津,等待被问责。但那种问责就最难,而且意见也最大。

六、我国的地方党委政府,对一个地方的发展和社会重大事务,兼有无限责任。一个地方的发展和管理,也就很大程度取决于这个地方的党政主要领导的思路和行事风格。换个领导就换个思路,不能说好,也不能说不好。(如果地方党委政府按部就班、一切按照纸上的职责来工作,也并不适应我国的国情和社会的需要)。但这也就必然导致,我国公务员制度和过去的干部制度肯定会在很长时期内是相通的,公务员制度大幅靠近西方那种严格按照职责管理还不可能。公务员队伍能否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这也是对我国公务员的基本要求。这时候,你可不能说先翻开职责来看看,那你肯定要被问责。

所以,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要形成一个适合国情的、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管干部的原则,又权责明晰、高效运行的管理体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新公务员法,也只是一种探索而已。


秋宜声


公务员改革对中国来说势在必行,公务员越多腐败的机率越大,要减轻人民的税负必须让百分之四十的公务员下岗,只有发展到没人买官卖官了中国的政治经济文明才会得到有效发展!


才子xjc


专门讨论一下:职级并行改革后,市级以下主任科员的命运


职级并行改革后,主任科员名额是如何规定的

职级并行改革中,很多人都关注级别的名额和比例问题,尤其是市级以下的单位和部门,主任科员的名额备受关注。那么,主任科员跟改革之前有什么不同之处呢?我们分析一下。

改革之前,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属于一个名额

在职级并行之前,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都属于虚职领导干部,有些人还承担一定的领导责任。在市级以下单位,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占用的是一个名额。如果一个人被提拔为副主任科员,意味着这个人已经占住了主任科员的位置,只要副主任科员任职达到三年就可以提拔为主任科员。

改革之后,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属于不同的名额范畴

职级并行改革后,主任科员与副主任科员统一改称为主任科员,并且划分成四级主任科员。三级和四级主任科员相当于原来的副主任科员,一级和二级主任科员相当于原来的主任科员。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规定,所有主任科员不能超过单位行政编制的60%,一二级主任科员不能超过主任科员总数的50%。比如说,单位总共有12个主任科员名额,意味着三四级可以有12个名额,而一二级只能有6个名额。从这个数据对比可以看出来,一二级和三四级不属于同一个范畴,占用三四级主任科员名额,并不意味着占住了一二级主任科员的名额。

职级并行改革中,副主任科员吃亏,主任科员会占便宜

按照改革的总体安排,改革分为套转和首次晋升两个阶段。实职领导不参与套转,只参与晋升。在这种情况下,主任科员直接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意味着肯定占住了一级主任科员的名额。同等情况下,科长不能优先提升一级主任科员,在有名额空缺的情况下才可以晋升。再说副主任科员,按照职级并行规定,首次晋升可以连续升两级,副主任科员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在首次晋升级别中,并不能优先占用二级主任科员的名额,名额整体有限的情况下,原先的副主任科员吃亏。


一把手咨询


对普通没权没势的人来说,是个好消息。

举个例子,你没人没钱,估计多少年也只是一个科员。放眼基层,多少40岁以上的老科员。可是改革后就不同了,职级晋升位置多了,最起码可以感到三级或者二级主任科员了,好歹是个副科级待遇,至少每个月多了300块钱了。这对于我们这些农村孩子来说,是个好事。

同时,我认为最好的是2个方面。

第一,可以不用找人、不用还钱就能职级晋升了。像咱们这些农村孩子,干工作都是拼命的,领导说啥也得给咱们一个说法,这下好了,正好用虚职打发一下咱们。

第二,可以提前退休了。盼着改革的公务员都是没人没钱的,像我这样的。干满30年选择退休,可以再找一份工作,多挣点,给家里留点保命钱。

改革,对农村出来的我们这样的人群,是好处多多的。


正义之声辽宁


配合党政机构改革,公务员分类改革也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公务员分为了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执法类三大类,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能。

党政机构改革已经进入尾声,剩下的就是人员转隶工作和其它扫尾性工作,以及机构改革造成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人员超编、违规使用机关事业编制等问题的纠改,这个要两年左右的时间。而职能整合、划转后,也会有一个磨合期,要想真正实现机构改革提质增效的目标,各方面都要努力,才能真正体现出改革的成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也在渐次推进,部分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事业单位已经改企,公证、律师等改革已经结束,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也将审批执行,五大领域执法队伍改革、城管执法改革都将紧锣密鼓地开展。其他事业单位改革,也将在今年明年两年,大范围完成改革任务。

新《公务员法》也将于6月份正式颁布执行,届时提前退休、职级并行等政策,都会在全体公务员队伍中落地。

公务员分类改革,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类、专业技术类、执法类,这一工作和公务员聘用制管理一样,都在三年前就已经出台试点,但截止目前,并没有扩大试行范围,也没有相关实施政策出台,仅只是在小范围内试点。而新《公务员法》规定实行的“职级并行”,按照《公务员职级并行规定》要求,是按综合管理岗位的比例晋升;行政执法类机构,又明确“局队合一”,由执法类事业单位具体承担。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实行职称管理,也没有相关正式的具体规定。职级并行政策将在全体公务员队伍中实行,证明分类工作暂时还没有推行的时间表,否则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对应职级并行的政策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路漫漫其修远,公务员分类改革和聘用制管理,都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


公事吧



问题:公务员分类改革,涉及700多万人,公务员会有怎样的变化?

作为一个曾经的人力资源工作者,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答案:国家正在大张旗鼓、稳步有序地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公务员分类改革,从国家新闻报道上看,似乎并没有提上改革日程;

公务员分类改革,虽然没有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大张旗鼓的进行;但是,不是说公务员分类改革就不要搞了、不需要进行了;

但而是,公务员分类改革早已在“润物细无声”的稳步推进中!


一、国家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法定的国家公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定义: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国家公务员类型可从任职、职位、职务几方面分类。

二、国家公务员的类型

(一)从任职形式上分:

1、选任制公务员,党政机关经选举产生的,任职有届期的,由选举机关任免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2、委任制公务员,非经选举产生的,由任免机关批准任免的公务员,包括部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部门副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主要构成是非领导职务序列公务员。

3、聘任制公务员,主要适用于专业技术性强、辅助性工作的公务员职位,实行合同聘用制,协议工资等。

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公务员构成主要是前二种类型选任制、委任制公务员;

随着公务员制度实施工作的实践探索,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改革公务员分类,第三种类型聘任制公务员,应运而生,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从职位序列上分:

1、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能为党政群机关行政管理为主,公务员的绝大部分组成,分布于党政群机关。

2、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部分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公务员职位,如公安部门刑侦技术人员法医师,审计部门审计师等。

3、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由法律规定的履行行政执法的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从实施公务员制度初始的全部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在实践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逐步改革分类为综合管理类为主的、辅以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种类型公务员。

(三)从职务职位上分:

1、领导职务公务员,共有十级。

正、副国家级;正、副省部级;正、副司局级;正、副县处级;正、副乡科级。

2、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共分八级。

正、副巡视员,行政级别相当于正、副司局级。

正、副调研员,行政级别相当于正、副县处级;

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行政级别相当于正、副乡科级;

4.科员;

5.办事员。

2019年6月1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改革公务员职务职位,非领导职务取消。


综上所述,公务员分类改革,虽然并非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那样大张旗鼓明显,但真正是在“润物细无声”中循序渐进!


z山海


一个县市真需要那么多副书记副市长吗?已经各科各局的行政主管部门就非常建全,又何必要副书记副市长来分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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