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饒中小學校服收費有標準了!不準超過……

廣饒中小學校服收費有標準了!不準超過……

關於規範東營市公辦中小學學生裝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區)發展改革局,財政局,教育局,各市屬開發區經濟發展局、財政局、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加強我市公辦中小學學生裝收費管理,規範公辦中小學學生裝代收費行為,維護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定價目錄》和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關於進步規範公辦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價費發[2017146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對我市公辦中小學學生裝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生裝收費最高限價標準

中小學學生裝分為夏裝、運動裝(春秋)兩類,其最高價分別為

小學:夏裝80元/套,運動裝(春秋)100元/套

初中:夏裝90元/套,運動裝(春秋)110元/套

高中:按原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關於規範公辦普通商中學校收費標準的通知》(東價發[2018193號)文件執行,即每套不高於120元。

學生裝按學段配發,小學生(分1-3年級、4-5年級兩個學段)每學段不同種類學生裝各配發一套,初中生,高中生不同種類學生裝各配發一套,學生家長也可結合自身需要自願増加套數,學生裝訂購堅持自願原則,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購買。學校可組織學生家長委員會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實際情確定學生裝功能式樣和著裝範圍,學生裝式樣要保持連續性,學生不要求更換的,學校不得強制更換。

二、相關事項

(一)本通知規定學生裝收費標準為最高價標準,有關單位在不超過上述標準範固內,按照“質優價宜”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學生裝具體價格,鼓勵和提倡在縣(區)域內統一招標、集中採購。

(二)中標學生裝款式、面料輔料、質量標準、採購合同及生產企業資質等應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採購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合同進行驗收,由供貨企業和採購單位共同對供貨批次進行抽樣,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不得由家長承擔)檢驗合格後方可付款、發放。

(三)對家庭困難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實行學生裝費用減免政策。

三、監督管理

(一)嚴格資金管理。學生裝收費屬中小學代收費項目。

其收入由學校全部轉交提供服務的單位,不得計入學校收入。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擠佔、挪用收費資金。

(二)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學校要在招生簡章和入學通知書中註明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批准收費的文號,並通過學校公示欄、公示牌、公示牆等,將學生裝面料、套數、收費標準、收費資金的使用情況和投訴電話等向學生及學生家長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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