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官司不能打!杭州法院向虛假訴訟“亮劍”

杭州網記者 鄭秋青 通訊員 鍾法

杭州經濟活躍,虛假訴訟案件屢見不鮮。自以為偽造證據、捏造事實就能騙過法官,沒有料到這些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通都被發現了。

1萬變11萬

2017年6月14日,陸某雪借給被害人陸某萍1萬元。經多次催討,陸某萍未歸還,陸某雪遂將借條金額由1萬元篡改為11萬元,並於2018年11月19日向富陽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陸某萍歸還11萬元、支付利息1.98萬元。

陸某萍堅稱當時僅借了1萬元,且雙方並未約定利息,借條相關內容為陸某雪自行添加,並當庭要求對借條中“壹拾”及“利息壹分”內容是否為事後添加進行鑑定。在鑑定前,法官再三告訴陸某雪造假後果嚴重,但是陸某雪堅決不承認造假。經過數月等待,鑑定意見書顯示鑑定意見為:借條中“壹拾”及“利息壹分”內容為事後添加。

2019年3月27日,被告人陸某雪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富陽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陸某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假訴訟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故判處陸某雪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嚴查虛假訴訟

假官司不能打!杭州法院向虚假诉讼“亮剑”

全市兩級法院對虛假訴訟歷來堅持高壓打擊態勢。10月30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依法打擊虛假訴訟違法犯罪”新聞發佈會,發佈近年來杭州法院打擊虛假訴訟工作情況,發佈典型案例。

記者在會上了解到,今年1-9月,杭州法院在辦理民商事等案件及執行案件過程中,以虛假訴訟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案件37件;以涉嫌虛假訴訟罪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120件,以涉嫌“套路貸”且有虛假訴訟嫌疑而移送公安機關的案件28件;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以虛假訴訟罪定罪處罰的案件8件(其中4件經過二審),以詐騙罪定罪處罰的案件15件,以妨害作證罪定罪,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定罪處罰的案件共5件,定罪處罰的案件合計28件,比2017、2018年度分別增加211.1%、16.7%;另甄別出39件涉嫌虛假訴訟的案件,已提起再審。

假官司不能打!杭州法院向虚假诉讼“亮剑”

杭州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許米希望通過這次杭州法院向社會公開發布虛假訴訟典型案例的方式,能震懾虛假訴訟違法犯罪行為,提升司法公信力,營造誠信訴訟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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