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小夫妻租个流动摊档,不仅被驱赶还拿不回租金

在淡水开城大道的天虹商场门口,记者见到了来自东北的张女士,她告诉记者,今年6月30号,她在天虹商场的对面,从一对小夫妻那租了一个流动摊档,做点小生意。交了押金2850元和一个月的租金2850元,由于没签订租赁合同,第二个月,业主要涨租,张女士同意了,并继续交了一个月租金,由于担心业主会继续无端涨租,张女士提出签订合同,但业主拒绝了。

惠阳:小夫妻租个流动摊档,不仅被驱赶还拿不回租金

租客 张女士:他说签合同不可能,你租我的房子的时候没有给我转让费。为什么要签合同,他就一直不签合同。还别嚣张骂我们,说不让你们做了,你现在就滚吧。8月4号那天我们就已经打110了,报过警,就因为这个事情。8月4号那天我们就把东西搬出来了, 他不让我们做了,我们就搬走了,而且他那个月的房租和押金就一直到现在没给我。

惠阳:小夫妻租个流动摊档,不仅被驱赶还拿不回租金

签订合同,不仅能够减少双方的纠纷,也能防止彼此利益不受侵害。张女士希望自己的经历能成为他人的前车之鉴。

就在记者采访时,流动小摊儿的业主并没有出现,于是记者电话联系上业主,可对方否认赶走张女士,并表示第二个月的租金不会退,押金可以退。

惠阳:小夫妻租个流动摊档,不仅被驱赶还拿不回租金

流动小摊儿业主:第二个月你已经做了10天了,而且是你自己说太尴尬了, 闹到派出所去 。你自己不好意思,那个月我们也并没有租出去。押金是可以退的,你要拿押金条,然后你要把那个小房子恢复原样。

就记者提出为什么不签订租赁合同的问题,业主的回答十分牵强。

惠阳:小夫妻租个流动摊档,不仅被驱赶还拿不回租金

流动小摊儿业主:没有签合同,因为不是正儿八经的,就是一个小场地做小吃。我们也没有收任何的转让费和进场费,就是一押一租很简单的。

惠阳:小夫妻租个流动摊档,不仅被驱赶还拿不回租金

随后,记者也走访了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惠阳分局了解情况,负责该案件的第三执法队队长告诉记者,该流动小摊儿虽然看似一间小房子,但可实际可移动,并不属于违建。所以他们只能以无证经营来管理,在接到张女士报案后,他们已经多次上门与业主沟通,并发放整改通知书,但业主拒不配合。接下来他们打算申请强制执行,甚至没收该流动小摊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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