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一天
夏邑男子王某和陳某
而這個李某自稱可以代辦各種證件
“真的嗎?太好了!”
一直在想著辦理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的王某和陳某
聽到這個消息後激動不已
商量好價格後
王某和陳某分別微信轉賬給李某1700元、1550元
沒過多久
證還真辦下來了
不過假的怎麼也真不了
二人發現證是假證後想找李某
討個說法
可是拿到錢的李某就像“消失”了一樣
怎麼也聯繫不上
肯定是被騙了!二人趕緊報了案
夏邑會亭派出所受理了案件
通過偵查
民警發現了嫌疑人李某的蹤跡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經過不懈努力
近日民警終於將李某抓獲
經訊問,嫌疑人李某對其通過為他人辦假證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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