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官司輸了就是不服,拒不執行各級判決,無休止地提出各項上訴活動,結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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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益法律顧問,您的事業合夥人。

從法律規定和實務角度給您分析:

1、法律規定

法院審判和執行是兩個不同的階段,在法院判決生效後您就可以申請執行,按照法律規定,這個時候法院執行局就應該去執行,但出現這幾種情形時法院應當中止執行。待這些情形小時候再進行執行:

(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二)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2、實務角度

實踐中,在沒有上述情形時也可能暫時停止強制執行。這種情況多見於對方向法院提起再審,執行局怕發生執行迴轉,這個時候通常要等再審法院的裁定出來再確定執行事宜。

您在執行中都遇到過哪些奇葩情況呢?歡迎留言一起探討。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上訴,即第二審,也是有審判期限的,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法院院長批准。況且,我國審判程序,是二審終審,即某一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後即告終結的制度。

上訴判決後,當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再審,但是,再審判決後,不能審請再審了,即審判終結。

拒絕執行的話,行不通,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甚至情節嚴重,公安機關立案,控訴你拒不執行判決、裁定。

想要通過“無休止的上訴”和“拒絕執行”並不能解決問題,最重要的是案件的事實和證據。如果是一個離婚案件,男方出軌家暴有工作,女方全職太太沒有工作,財產分配時,女方分配的共同財產更多,男方即使再不服,也必須服從法律判決,即使一直上訴申訴,案件判決也是維持一審判決。如果案件確有矛盾點或者爭議點,一審二審的判決確有錯誤,可以從證據出發,推翻原有判決。

所以,出發點是錯誤的。應該立足於案件事實與證據。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可關注我們,後臺回覆“諮詢”,便有專業律師為您免費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律問問刑事律師團


只要沒有經過合法程序撤銷原判或改判,生效判決最終還是會得到執行的,上訴、申訴、抗訴、執行異議,這些程序會耽誤很多時間,但不是無休止的,程序權利總有用完的時候。

有一個民間借貸糾紛,欠債還錢案情清楚,一審法院判決做出後,被告和配偶辦了離婚手續,約定房子歸配偶所有。之後就開始行使“無休止”的程序權利。先上訴,上訴被駁回,進入執行程序又開始讓原配申請執行異議,異議被駁後開始異議之訴,然後異議之訴的一審、二審、再審。法院這邊折騰完,又開始申請檢察院抗訴、信訪...折騰了兩年,最後還是沒能得逞,房產被拍賣用於償還債務。

所以,如果認為法院判決確實錯誤,覺得自己的實體權利遭受侵害,可以用各種程序要求糾正判決、維護權利。但是,如果沒有合法、合理的事由,只是將權利用於對抗執行,無非是拖延時間。執行申請人也不必著急,只要證據充分、訴求合理,任他折騰,耐心“陪跑”吧


申書豪律師


先看看判決合不合法,不過現許多涉及拆遷的項目無論項目是否合法,它要判了你到哪裡都沒用。不信請大家看看下面的判訣合不合法?25天逼遷一個正常生產的企業,財產被盜一空無人問津:

1:合同租廠房期限五年,至2019年9月30日止。

2:16年11月25日房東發通知以茶鎮整治街道收購為由要求12月20日騰退完畢。

3:16年1月被停水停電。

4:3月房東起訴以租客逾期交納租金為由要求租賃合同解除,並支付1月起的佔用費。

5:杭州市西湖區政府信息公開無此項目。

6:一審判決前,公司在註冊地廠房財物被搬一空,110報案不立案不回覆。

7:法院一審卻以名為收購實為徵收,判合同解除,承租人被判支付1月1日起的佔用費18萬多元。

8: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判支付佔用費39萬多元。一個微型企業就此完蛋。


泥土地20


二審終審制,不管你服不服都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只是有申請再審和抗訴的權利,終審的判決必須的執行,不執行判決也不構成申請再審和抗訴的條件吧!


智中民


如果官司輸了,無論你的案件是冤假錯案還是你真正無理輸了官司。首先別必須執行終審判決,如果你是真正有理,是法官故意違背事實濫用職權枉法判決,可以向高院申請再審,如果不服高院的判決或裁定,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如果你有鐵證,證實幾審法官確實是故意違背事實,審判程序不合法,濫用法律條款,以言代法,枉法判決,枉法裁決,可向人民檢察院提交控告狀,控告法官的違法行為,但必須有法官的違法違規證據。不能空口無評亂控告。法治國家,就得依法依規,維權以要依法,不能任性。


用戶101410138494


如果二審的終審判決你還是不服你可以向省高院進行申訴,但是終審判決判決書下達後15內你必須要執行判決,如果不執行法院執行庭會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對你的徵信都是有影響的。如果你拒不執行並且阻礙執行就會涉嫌觸犯拒不執行判決罪。

所以法院的判決還是要執行的,有意見可以通過正常程序向有關部門反應,比如市紀委,政法委,或是向省高院申訴。千萬不要抗拒執行。

向信訪局投訴是沒有用的,信訪不能干涉司法這也是規定。


用戶82297230171


我們國家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也就是說正常的訴訟活動經過一審,二審就終結了,不存在無休止的上訴。就算當事人不服從法院審判結果提出申訴或者上訪也不影響法院判決的執行。

如果當事人不履行法院的有效判決,則可以向法院執行部門申請強制執行。

另外如果當事人有履行內力拒不履行法院有效判決的還可能構成拒不執行法院有效判決罪,到時候法院會將該案交由公安部門立案偵查。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幫助。


略盡薄力


沒用的,二審之後只能申訴和上訪,不影響執行生效法律文書。


昨夜有風36386966


輸官司後是無理取鬧,還是可以確認 案件判決 錯誤。

如果是法官“枉法裁判”必須堅持 維權。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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