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閉幕:劉士餘處分被確認,遞補兩名中央委員

撰文 | 餘暉

十九屆四中全會公報出爐,人事看點值得關注!

據公報指出:

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劉士餘同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劉士餘同志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對黨的中央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由本人所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定。

確認劉士餘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2019年5月1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佈消息,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士餘同志涉嫌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


四中全會閉幕:劉士餘處分被確認,遞補兩名中央委員


10月4日,劉士餘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通報指出:

劉士餘同志身為中央委員,背離初心使命,政治立場動搖,黨性原則缺失,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公開發表不當言論,缺乏政治警覺和保密意識;為官不廉,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違規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統工作和提拔職務,為親屬違規購房打招呼,收受禮品禮金。

“鑑於劉士餘同志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較好,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處理。”

在當時的通報中還提到,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給予劉士餘同志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調任重要崗位”

中央委員會委員出缺,由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

十九屆四中全會公報提到:

全會按照黨章規定,決定遞補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馬正武、馬偉明同志為中央委員會委員。

馬正武,男,1963年1月生,1985年畢業於北京化工學院,他曾任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四中全會閉幕:劉士餘處分被確認,遞補兩名中央委員


  •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是國資委首批建設規範董事會試點企業和首家國有資產經營公司試點企業。2016年2月,中國誠通被確定為中央企業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


2014年5月,馬正武曾在人民日報撰文《踐行黨的群眾路線 服務國資改革大局》。

“自2005年6月被國資委正式批准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首家試點企業以來,中國誠通已完成國資委交辦的多個重大資產經營項目,成為中央企業佈局結構調整和戰略重組的重要平臺,為服務國資國企改革發揮了關鍵作用。”

2017年,馬正武曾接受《中國經濟週刊》採訪:

  • “這些年來,誠通一直扮演著先行先試馬前卒的角色。實際上,國資委當時就在考慮國資國企的深化改革,如何把中央的困難企業、小企業的問題解決好,中央企業的輔業資產、不良資產如何處理掉,所以開展了資產經營公司試點,一試就是10年。小卒子一拱也拱了10年。”


今年2月,中國誠通召開大會,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宣佈了有關決定,稱因馬正武同志調任重要崗位工作,免去馬正武同志相關職務。

科研先鋒

馬偉明,1960年4月6日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工學博士,教授,十八、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國科協副主席,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工程大學電力電子技術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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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科協官網介紹:

馬偉明長期致力於電氣領域研究,帶領團隊在艦船綜合電力、電磁發射和新能源接入技術等領域取得系列具有革命性意義的原創性成果。

2001年,41歲的馬偉明當選中國工程院最年輕的院士。據新華網報道,當時許多人勸他該放鬆一點了,他卻說:“只要稍微歇口氣,別人就會跑到我們前面去。如果我現在不拼命,國家選我這個年輕的院士又有什麼意義!”

2017年,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馬偉明被授予“八一勳章”。命令中強調,“馬偉明同志是心繫強軍、銳意創新的科研先鋒”。

以2017年新華社報道的一個故事結尾。

艦船綜合電力系統,是艦船由機械推進向電力推進轉變的一次技術革命。

10多年前,馬偉明的目光就瞄準這一目標。當時,國外的技術路線是中壓交流。經過反覆研判,馬偉明提出了中壓直流技術路線,先後3次召集國家頂尖專家研討,得到的幾乎是一片否定聲:“英美等發達國家都沒有選擇這條路線。憑我國現有的條件,這條路肯定是走不通的。”

“要做就做最前沿的!為什麼非要等外國人做成了,我們才開始跟著做?”面對質疑,馬偉明經過深入分析,毅然決定繼續堅持往前走。

馬偉明硬是將這一世界公認的核心重大技術難題成功解決,實現了我國艦船動力的跨越發展。

資料 | 新華網 人民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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