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臨滄通報2起黨員幹部涉賭及失職失責典型問題

近日,臨滄市紀委監委通報了2起黨員幹部涉賭及失職失責典型問題。

1.雲縣後箐鄉忙弄村黨員羅洪聚眾賭博、抽頭漁利的問題。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羅洪先後在忙弄村兩間民房和村小學附近的樹林內擺設賭博窩點,定期吸引周圍群眾用撲克牌賭博,並以“桌費”名義向每名參賭當莊人員抽頭漁利200元。2018年8月8日,該賭博窩點被公安機關查獲,查實參賭人員20餘名。2018年11月22日,羅洪因犯賭博罪被雲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2019年1月30日,羅洪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雙江自治縣勐勐鎮那布社區黨總支書記張學興失職失責,五七組組長李生元、副組長鬍後成為不法分子開設賭場提供便利的問題。2018年6月,李生元、胡後成將小組負責管理的公房以每天100元的租金出租給不法分子開設賭場,併為其通風報信規避檢查。張學興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力,對組幹部監管教育不到位,導致轄區內發生重大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負有直接領導責任。2019年2月21日,李生元、胡後成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張學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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