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局不去找被執行人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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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決需要當事人自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目前中國法院實行審執分離,如果你不去法院申請執行立案,法院是不會主動給你執行的。等再久也沒用,因為還沒有進入執行程序,法院執行局那邊根本不會管。

首先,你姨住院醫療費都花了12萬多,判決才賠付了13萬四千元,賠償數額明顯不符合常理。

如果醫療費12萬多,再加上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賠償費用,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因此,按照一般正常的交通事故賠償 標準,你姨賠償數額明顯太低。

其次,你姨需要去法院申請執行立案。

生效判決只有進入了執行程序,法院才會對被執行人採取執行措施,如把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限制其高消費等,一旦被執行人有財產,你可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其財產,之後申請法院進行拍賣、扣劃存款等,從而拿到執行款。

最後,你請的律師不管這個案件了,看看你們簽訂的代理合同中,有沒有申請執行這一階段。

就目前律師收費都是按階段(一審、二審、執行)收費,5000元一般可能律師就代理一審階段,具體需要看你們代理合同中約定,如果代理合同到一審就終結了,人家律師自然不會管你執行階段。


太狼312


這裡轉發一片文章,互相理解一下吧。

山風羽禪

4月2日

我也是一名所謂的老賴,我曾在19年的時間付過近二百人計超3千萬工資。現在外帳欠我1千3百萬。

因一筆銀行代款500萬用於擴大生產。代了三年,第四年銀行收代不放並沒通知我。而錢是讓過橋公司以每天一萬的利息代存銀行。在付了150萬利息後實在沒錢付了。

過橋公司把我告成老賴。我申報了所有財產也同意拍賣我的資產。也起訴了部分欠債的,(又給社會增添了老賴)。但法院說一碼是一碼。我只要沒還過橋公司的錢,它又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只能把我列為老賴,在電視屏幕上天天播放。

不能坐高鐵飛機,名譽不說,飛機不坐沒關係,高鐵不讓座,問題是許多城市有高鐵沒動車。我們想努力還錢可不出門做生意錢從哪來?而不讓我們乘交通工具我們怎麼談生意。

現在工廠停了工人散了還欠工人的工資,有的拿車有的拿設備,工人總算沒告我。但我想對所有和我一樣的老賴們說我們問心無愧。我們只求社會能給我們一個重新站起來機會,因為我們成功過,也只有再次成功我們才能還清債務。也對那些嘲笑老賴的人說一聲:抱歉了,你可能要失業了因為我們暫時付不起您的工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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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吧,有錢不還的老賴不少,但更多的債務人是因為陷入困境,千方百計卻又掙扎不出來,實在沒錢還,內心愧疚,卻又無可奈何。


夾谷落雪


執行局是人民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專門負責執行生效的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和公證債權文書等。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律文書生效以後,義務人拒不履行的,權利人可以去人民法院訟訴服務中心立案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強制執行程序以後,法院會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查詢並採取執行措施,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申請執行人就可以什麼都不做了。

一方面,近年來人民法院所受理的執行案件數量呈逐年遞增趨勢,案多人少的的矛盾越發突出。東部發達地區很多基層法院的執行法官人均結案數都已經突破四百。如果僅僅依靠執行法官,那麼很難取得理想的效果。

另一方面,執行局僅僅是執行實施機構並不是偵察機構,與公安機關相比執行局存在查人找物難的問題。現階段執行局並沒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和技術手段用於尋找被執行人。

根據司法實踐如果要找到被執行人,建議你和執行法官保持經常性的溝通。如果有被執行人的線索,你要第一時間向執行法官提供。如果執行局和當地公安機關合作建立了執行警務局,那麼你可以向法官申請要求公安機關協助查找被執行人。最後大多數情況下申請人和被執行人都是很熟悉的,有的曾經還是很好的朋友,相比於執行法官申請執行人更瞭解被執行人。你可以自己想辦法跟蹤或打聽到被執行人的下落然後及時通知執行法官。


榨汁小二郎


執行局不去找被執行人是有很多原因的,並不一定就是你所想的那個原因。因此具體你該如何應對,還是要分情況討論。

如題所述,甲獲得勝訴判決後,債務人乙仍不主動履行債務。於是,甲一怒之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甲的案子執行庭立案以後,卻遲遲不見執行法官有任何行動,乙仍然堂而皇之地逍遙法外,這讓甲看在眼裡後心急如焚、怒火中燒。那麼,這是否意味著,執行法官就真的沒有任何作為呢?

答案是否定的。最有可能的情況是,執行庭立案以後,就把乙的銀行賬戶、支付寶賬戶、微信賬戶都給凍結了,但乙的這些賬戶本就沒有什麼錢,凍不凍結都對他沒有任何的實質影響。當這起案件具體分配到執行法官後,執行法官便會網絡查控他的財產。但是,很有可能執行法官沒有查控到他的名下有任何財產,也沒有掌握乙的任何的財產線索。這時候,執行法官就真的是無計可施了。

所以,執行法官沒有行動,並不意味著他們在不作為,而是因為根本不能採取任何行動,根本就是寸步難行。對於那些一窮二白的老賴們,任誰都沒有任何辦法。當然,法官畢竟案件纏身,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一個案件上,但甲不一樣,只有當前這起案件讓他揪心。因此,甲可以自行尋找財產線索,然後提供給執行法官。必要時,甲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懸賞令,尋求知情人士的幫助。


冰焰


一、執行局找不到被執行人如何處理

執行局找不到被執行人的情況下,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被執行人失蹤是逃避不了執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法院執行局辦案流程

1、法院執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後,經審查認為情況緊急、需立即採取執行措施的,經批准後可立即採取相應的執行措施。

2、法院執行局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後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間內有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獲悉後應當立即採取控制性執行措施。

3、法院執行局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後3日內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

4、申請執行人提供了明確、具體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的,法院執行局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後5日內進行查證、核實。情況緊急的,應當立即予以核查。

申請執行人無法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或者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確有困難,需人民法院進行調查的,法院執行局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出調查申請後10日內啟動調查程序。

5、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承辦人一般應當在1個月內完成對被執行人收入、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車輛、機器設備、知識產權、對外投資權益及收益、到期債權等資產狀況的調查。

執行中採取評估、拍賣措施的,承辦人應當在10日內完成評估、拍賣機構的遴選。

6、執行中涉及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它財產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承辦人應當在5日內向有關登記機關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

三、被執行人的哪些財產可以被執行

理論上講,被執行人的所有財產均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但是法院執行中,執行申請人有義務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法院也有職責依法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

根據實踐經驗,當事人應當委託律師積極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然後由法院進一步查實後進行執行,尤其是當前法院案件多、執行人員少、各部門對法院的執行不配合等因素困擾執行,因此當事人主動另闢蹊徑、查找線索成為案件得以成功執行的關鍵。

目前,被執行人的下列財產屬於法院執行的重點,也是律師調查查找的重點:

(一)收入、銀行存款、現金、理財產品、有價證券;

(二)土地使用權、房屋等不動產;

(三)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產品、原材料等動產;

(四)債權、股權、投資權益、基金份額、信託受益權、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

(五)其他應當報告的財產。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執行局找不到被執行人該如何處理”問題進行的解答,執行局找不到被執行人的情況下,可以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被執行人失蹤是逃避不了執行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華律網進行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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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一樣的炒幣機器人


執行局是專門執行財產的一個部門,如果被執行人有財產而執行局執行法官不去處理,那麼就屬於不作為,申請執行人就可以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目前社會誠信意思嚴重下降,導致執行案件逐年急劇增加,每個執行法官每年手裡最少都有上百件案件,兩人一組那就是近三百多件案件,這些案件多數都是被執行人不主動履行。而且前去拘留被執行人一般兩個人都很難控制被執行人,一般都會派出四至五人前往,拘留人員光體檢就需要近一個小時,再加上來回奔波的路程,快則半天能成功拘留,慢則一天。如果每個案件都讓執行法官前去找人、拘留那是不可能實現也不大現實。一般執行局為了提高效率會讓申請執行人前去盯著被執行人再根據情況採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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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普遍的問題是,執行局人少案多,叫他們長期盯住一個案子不太現實,其實當事人完全可以自己想辦法。

例如我們在青島李滄的案子有一個老賴叫武鑫,原籍沂水,現住即墨,是個九零後,2016年秋在青島李滄區漢川路交通肇事撞死一人,撞殘一人(一級傷殘)後玩失蹤。強制執行立案後,過了一個階段,執行局說,此人名下無財產,人也找不到。這個老賴每過一段時間就換一個電話號碼,同時也換一個住處。 我們也不能幹等,在網上發佈懸賞通告,凡是提供此人行蹤和財產線索的,獎勵2000元,外加查獲財產的10%。過了不長時間,就有線索反饋,這個老賴一直躲在即墨,賣傢俱、賣衣服,兼做一些見不得人的生意,每月收入有6000多元,甚至還有一張往來港澳通行證。下一步我們準備進一步整理證據,追究此老賴的拒執罪。

從反饋的情況來看,儘管這個老賴死硬異常,但是也處處暴露出其外強中乾的醜態。例如,平日出門,老是戴著個大口罩,碰到即墨的熟人都不敢打招呼,住處、手機號沒多少日子就換一個,看得出,這個老賴過得也不舒服。實際上加入臨控的老賴,相關部門的人像比對系統一直在監控其行蹤,一旦在攝像頭下邊出現,系統會立即報警。這個黑心的老賴她願意賴,就先這麼受著吧。


淮北日月升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對於當事人申請的強制執行案件,有義務主動採取相關執行措施,這其中也包括尋找被執行人下落。

但是由於現實司法狀況,即執行局的執行案件非常多,但是人手卻不足,被執行人有意規避執行等因素,導致執行局不可能每一執行案件中都會做到財產詳盡調查和找人等事宜。

為了實現自己的債權,更多的時候還是需要依靠當事人自己,申請執行人應當花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在自己的案件中,畢竟那是自己的債權。

如有執行方面的疑難問題,可以關注“強制執行懸賞網”,也歡迎評論留言!


強制執行懸賞網


執行的強制措施還是少,力度還是不大,找不到人是最大的問題,被執行人躲貓貓,如果跟公安聯動那是最好,還是希望多一些有實效的措施。




律動達人


債務人隱匿,轉移財產,自導訟訴自己繼而財產保全,長期不執行拍賣,其他保全人只能乾瞪眼,對於惡劣債務人執行局能力有限,權力有限,偵查手段有限,辦案人員有限,這是無法迴避的執行難的客觀事實,強力建議公安介入聯合辦公,專職機構監督指導,納入政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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