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區檢察院積極探索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下適用“訴前會議”機制

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了《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為進一步精準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切實履行《指導意見》中審查起訴階段職責,10月30日,金口河區檢察院對一起故意傷害(重傷)案的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中實踐了“訴前會議”機制。

金口河區檢察院積極探索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下適用“訴前會議”機制

常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案件由少數民族彝族婚姻彩禮金糾紛引發,是婚姻彩禮糾紛升級到暴力形式的極端表現,波及兩個彝族家支,極易引發對立情緒,在少數民族地區引發了較大關注。而且案發家庭為建檔立卡貧困戶,雖在2018年已經脫貧,但家中還有兩位老人和三個小孩,常某某是家裡的主要勞動力,一旦其被判處實刑,存在“因案致貧”的極大可能。鑑於犯罪嫌疑人常某某在作案後第一時間投案自首且自願認罪認罰,金口河區檢察院啟動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針對本案的特點,採用“訴前會議”的機制來實踐《指導意見》的最新規定。

金口河區檢察院積極探索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下適用“訴前會議”機制

會議由案件承辦人楊坤主持,參會人員包括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偵查人員、值班律師,並特邀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家支代表、市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幫扶單位代表、民宗局代表、法學專家參會。會上,案件承辦人楊坤對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犯罪嫌疑人當場向被害人誠懇道歉,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雙方家支代表也進行了和解發言。隨後,偵查部門介紹了在偵查階段犯罪與嫌疑人的認罪認罰的態度行為,值班律師對量刑發表了意見。民族宗教部門詳細介紹了彝族婚姻高價彩禮的形成原因和存在的問題以及危害的後果,幫扶責任人介紹了案發家庭的實際情況和下一步面臨的困難。最後,人民監督員、市人大代表對於案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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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本次“訴前會議”的召開,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實踐進行了公開化,一次性地完成了聽取意見、自願性、合法性審查的職責工作,為量刑建議奠定了堅實基礎,並且有力地促進了少數民族群體雙方化解矛盾、修復社會關係,使犯罪嫌疑人具結悔過、改過自新,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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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前會議結束後,金口河區檢察院立即召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下“訴前會議機制”研討會。會議由副檢察長張林主持,參與了訴前會議的偵查人員、值班律師、人民監督員、市人大代表、幫扶單位代表、民宗局代表紛紛發言暢談感受,最後特邀的專家進行了精彩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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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師楊文明表示,兩高三部出臺的《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對提高辦案效率、節約司法資源有著積極的作用。此次訴前會議的召開,也為後續的工作奠定了基礎。

市人大代表取喜認為,認罪認罰制度已經出臺了,接下來的工作就是如何落實好認罪認罰制度,既要讓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的溫暖,又要罪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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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律師協會副監事長、樂山市政協常委彭健指出,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全面推行的大背景下,本案屬於精品案例,充分體現了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居於主導的地位,嚴格把握了從寬幅度,做到了寬嚴相濟、罪責相適應。另外,建議將值班律師轉化為辯護律師或法律援助律師,這樣有助於更好地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務。

金口河區檢察院積極探索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下適用“訴前會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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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學司法研究院院長、博士生導師萬毅教授表示,本次會議在《指導意見》出臺的當月進行,是檢察工作對於司法解釋的一次有力的實踐回應。辦案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做到真正意義上的案結事了,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新語境下,訴前會議機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能夠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推動《指導意見》在辦案一線發揮實踐作用。本案就是最好的示例,本案涉及民族婚姻、家庭矛盾、刑事和解、脫貧攻堅等複雜因素,通過訴前會議機制,有效化解矛盾、修復社會關係,同時讓犯罪嫌疑人真誠悔罪,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為下一步最優處理奠定基礎。(樂山市金口河區人民檢察院 王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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