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家制度:漢宣帝所說的“霸王道雜之”治國之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前言

漢元帝劉奭(音是),乃漢宣帝劉洵在民間時所生長子,八歲被立為太子,長大後柔仁好儒,對宣帝任用文法吏,持刑太深多有非議,曾勸諫宣帝應該用儒生治理天下,而遭到宣帝訓斥: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

宣帝認為太子好儒,根本不懂治國之道,漢家制度的精髓是王道、霸道兼雜,若純任德教,那可以斷定,將來亂漢家天下者,太子也!

漢家制度:漢宣帝所說的“霸王道雜之”治國之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宣帝就漢家制度訓斥元帝的故事,記載於《漢書 元帝紀》中,而前後兩代帝王爭執的分歧點在於,治下應該以刑名,還是以德?

往深處講,其實就是在治國的大政方針上,君主該採用哪一種制度的爭論。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熟悉漢代歷史的朋友都應該知道,漢初時,統治者採用的是“黃老無為之術”,到了武帝執政,又“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似乎並沒有宣帝所說的“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的傳統。

漢家制度:漢宣帝所說的“霸王道雜之”治國之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那麼漢家制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而且宣帝為什麼反對太子重儒?

就此問題且聽筆者慢慢道來。

霸王道雜之的漢家制度從何而來

在之前的文章中,筆者曾講述過,在漢初戰亂經年,百業凋敝的特定歷史條件下,為了恢復經濟,增殖人口,漢政府所採取的“休養生息”政策是恰逢其時。因此從開國到武帝初年,國家在大政方針上的指導思想,依循的是“黃老之學”那套“無為而治”的理論。

概括來講漢朝早期的六十年,總體施政便是“填以無為,從民之慾而不擾亂”。

但是漢政府在國政上“填以無為”,卻並不意味著就放棄了法家之刑罰。

漢家制度:漢宣帝所說的“霸王道雜之”治國之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早在劉邦率先攻入關中時,蕭何就盡收秦丞相府圖籍文書,劉邦稱帝開國後,又命蕭何等“次律令、定章程”,秦代的典章制度一定程度上被漢朝繼承,所以才有“漢承秦制”的說法。

只不過,秦以苛政嚴法失天下,漢初的有識之士認為應在秦法的基礎上,多行仁義,從民欲,這就讓漢初的各項政策都帶上了濃濃的黃老色彩。

而漢文帝“本好刑名之言”,並在培養景帝時多“以治刑名侍太子”。賈誼、晁錯都有主張建法立制,維護中央權威,只是鑑於功臣集團與諸侯王勢力龐大,文帝時採用的法家“霸道”還是有限。直到景帝時期諸侯王、功臣集團勢力相繼退出歷史舞臺,中央王朝權力空前大漲,黃老無為的指導思想不再適用當下局勢,武帝繼位後便開始尋求變革。

漢家制度:漢宣帝所說的“霸王道雜之”治國之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正逢董仲舒提出了全新的儒家治世觀,在以德治國的基礎上,賦予王道思想新內核,強調大一統觀念,主張天人感應,君權神授。這套完整的理論思想,無異非常適合中央集權的統治。於是在元光元年,武帝罷黜黃老之言,從官方層面尊崇儒家,並選儒士為官,而選官的標準正是以學習儒家經典優劣來評判的。

可以說從武帝起儒家的王道思想正式取代了黃老之學,成為漢朝的既定國策。但是呢,儒家治國的立足點更多強調的是王道的德治,單憑道德約束顯然流於空洞。因而武帝在選用儒生之時,還注意繼承文景以來重刑名的傳統,任張湯、趙禹等增訂律例,嚴刑峻法,上至王公貴族,下到豪強百姓,犯法者多處以重刑。

漢家制度:漢宣帝所說的“霸王道雜之”治國之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武帝重法家的霸道,目的在於“以名責實,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在內武帝打擊諸侯王、外戚、豪強維護皇權;對外北御匈奴,南收閩越。這都需要動員龐大的人力物力財力,以刑罰治下,凝聚國力財賦是必然之舉。

只是單純任法,難免走上秦帝國老路,“竭民財力,天下虛耗”的問題切實存在,甚至尤甚於秦始皇,可大漢朝廷卻並未崩潰。其原因正是武帝“法貴不阿”的同時,又恩威並舉,施行王道德治調和的結果

所以這套雜糅儒法兩家的治國之術,可謂是武帝一手開創,被漢宣帝繼承吸收,並視之為“霸王道雜之”的漢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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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法之爭

武帝后期,隨著儒學地位的不斷提高,察舉製成為選仕的主要途徑,這使得賢良文學為代表的儒士們在朝中影響力大漲,他們對武帝用刑罰、霸道為主,德治為輔助的治國策略非常不滿,要求以《詩》、《書》等儒家經典,替代嚴刑峻法,效仿周時王道治國,以仁義道德使民心悅誠服,方能長治久安。

為此武帝駕崩後,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二月,各郡國選出的六十餘賢良文學,和御史大夫桑弘羊為代表維護武帝政策的官員,展開了一場“鹽鐵之議”。

這場會議,雙方爭論的焦點不僅僅是圍繞“鹽鐵”官營的政策上,更涉及了經濟、外交,治國理念上的大討論,本質上講還是刑、德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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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筆者不著重展開,只談談賢良文學們提倡的以德治國的制度是怎樣的。

經濟上德治派全面否定官營,指責鹽鐵官營、均輸、酒榷等與民爭利,主張放任,從民欲的經濟政策。

鹽鐵專營及均輸等政策,在執行層面卻是有各種各樣的問題,如官營產品質量差,強買強賣等諸多弊病與生俱來,難以根治。但不能否認,漢政府掌握鹽鐵專營要津,為打擊匈奴提供財力支持,並極大的抑制了地方豪強勢力膨脹,減緩了豪族兼併小民的局面。所賢良文學所主張的放任經濟政策,並不符合國家利益,“馳山海之禁”的後果,得利的絕不是平民百姓,而是豪門大族。從這方面講,賢良文學所代表的正是,以儒術起家的新興官僚地主階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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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國家大政制度上,賢良文學提倡“上不苛擾,下不煩勞,各修其業,各安其性”,這套理論太過空洞,單靠執行者的道德自律與個人自覺,沒有律法從制度上的保證,如何做到各安其業?

至於在對匈奴問題上,賢良文學主張厚幣和親,依靠德政的感化保持和平。沒有強大國力的支持,以德服人在外看來就是軟弱可欺,漢初已經有過教訓,賢良文學們的看法太過想當然。

這次儒法之爭,雖然背後有霍光與桑弘羊等人權力爭鬥的影子,但最終結果漢廷在“與民休息”的基礎上仍堅持施行“霸王道雜之”的國策。尤其在漢宣帝繼位後,更是靠著霸道、王道並行,整飭吏治,降服匈奴,將國家推向了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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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任德教的危害

漢宣帝不純任德教,是基於“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

這是當時儒士的通病,他們總以先周王道之治為治國範本,經常談一些空洞的名目,並不務實,因此不被宣帝所重。治理國家貴在務實,一味要恢復古制,帶來的結果必然是毀滅性的。宣帝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才會斥責漢元帝不能純任德教,德政更多體現在道德教化上,與刑罰相輔相成,這才能實現“治”的統一。

漢家制度:漢宣帝所說的“霸王道雜之”治國之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漢元帝即位後,好德政,輕刑罰,對官僚階層約束不嚴,之後幾任君主皆是如此,馳刑罰的後果就是貴族的特權擴大,外戚勢力開始瘋狂滋長,仁義道德顯然沒能遏制特權階層的貪慾,皇權在官僚地主面前不斷矮化,像外戚王氏家族,飛揚跋扈,法不能制,最後更是為王莽代漢創造了足夠的條件。

至於王莽新朝時代推行的改制,正是儒家經典中理想的王道政治構想,結果怎麼樣無需贅言,這種脫離實際的改制如同鬧劇,擊碎了“純任德教,用周政”空想。

漢家制度:漢宣帝所說的“霸王道雜之”治國之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總的來說,雖然有儒法之爭,但實際霸道的法治與王道的德治,兩者本身並不衝突,法是現實的規範,德是無形的約束,單純任用一者,都能將國家置於危險境地。所以這使得歷代王朝都引以為戒,也讓“霸王道雜之”的漢家制度為歷代王朝所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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