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交強險,三者100萬,不計免賠),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是否需要墊付費用?

別來無恙151948874


朋友你好,有幸回答這個問題,我是 。看到別人的回答感覺有些欠缺、過於籠統,所以我也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吧。

首先,我回答的觀點是:即使自己有全險,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是否需要墊付費用,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必要時,應該墊付搶救費或部分醫療費。

情況比較複雜,下面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如果傷者只是皮膚擦傷,輕微骨折,或傷情不嚴重無生命危險,那麼我也不建議個人墊付醫藥費。實在不行,就跟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讓保險公司在責任強險範圍內墊付吧。

2.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受傷,傷情嚴重,需要儘快搶救時,必須墊付搶救費,先救人命,生命為大,否則後果很嚴重,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搶救費大概開始5000-10000吧,這個跟人道主義無關,讓你墊付是為你好。因為重大傷人事故或死亡事故,車撞行人會有全責情況,車撞車導致人員受傷,一般不會出現一邊倒的全責或無責,雙方多少都有責任。所以這個錢不會白墊付的。至於什麼原因?我以前回答過同樣問題,這裡不再重複回答(如有興趣,可關注我回答過的相關記錄)。總之,先別管誰的責任,自己撞了人,自己肯定有責任,必須墊錢先救命,只要對方受傷者能活命就可以免除刑事責任,千萬不能以為自己有全險,藐視國家法律和輕蔑人命,弄不好除了賠償,你還得進大牢裡待個3年。

3、經搶救無生命危險以後的醫療費,還是靜觀其變,要保持冷靜。雙方都實在沒錢,那就按國家法律規定辦。因為,對於由誰來墊付醫藥費,怎麼墊付,國家法律早就明確了。

4、發生事故後醫療費應該誰來墊付?是個人還是對方?還是保險公司墊付?

發生交通事故後,因緊急搶救需要墊付的,由當事人先墊付,墊付不足的,由當事人所在保險公司在強險責任範圍內墊付最多1萬,仍有不足者,由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進行墊付,墊付後,依據事故認定情況,向責任人進行追償。

5、具體墊付步驟如下:

(1)向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辦案機關通知保險公司在強險責任範圍內墊付醫藥費。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向被保險人賠償,也可以直接給受害人賠償。但是,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醫藥費的,在接到辦案機關《交通事故醫療費用墊付函》後先行墊付醫藥費。拒絕墊付的,向事故發生地法院提出先予執行申請,由法院對肇事車輛承包保險公司下達《先予執行裁決書》,強制要求保險公司先行墊付(條例規定的如肇事者逃逸、盜搶期間等情形除外)。

(2)超出強險墊付範圍或對方涉嫌逃逸等情形, 向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由辦案機關通知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墊付醫藥費。



公安機關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救助基金機構,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對醫療機構進行打款(只墊付72小時內的搶救費用,超出時間的需提供醫院書面說明)。

(3)事故責任下達的後,按照責任劃分,在第三者商業險範圍按比例承擔賠償,無第三者商業險,按比例由肇事車主或司機個人承擔。

總之,我們國家屬於法制社會,法制建設日益完善,很多事情都有法可依。發生交通事故,更應該在法制框架內依法依規處理,任何人沒有超越法律的權利。所以,碰撞上述問題,應該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積極配合處理,維護各自合法利益,確保當事人人身安全,保留繳費證據。如有一方膽敢違背法律意願,受害方要拿起法律武器勇於鬥爭。

本次回答結束,我是 ,如對我的回答有不同見解,歡迎評論區留言。如贊同我得觀點,請關注我,一起解決交通事故中車和人的麻煩事!


西北老王


不要墊錢,任何時候都不需要墊錢,只要你有保險,都不需要自己先墊錢。

一旦發生事故,如果是有人員傷亡的,第一時間就是打電話給120,不要私自送去醫院,因為不知道傷到哪,不知道能不能移動,所以第一時間就是打電話給120,隨後就是打電話給交警過來處理現場,然後再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說明情況。

只有當你的保險公司和你說,讓你墊醫藥費,你就可以先墊,要不然你自己私底下墊的話,只能是自己虧。但是這種情況,一般都是要求當事人自己出錢的,讓後保險公司回收發票報銷。一般不會要求被保險人自己出錢的。

所以很關鍵的一點就是,即使你是要先墊錢,也要得到保險的公司的認同,要不然時候要推脫的就套容易了,最好就是有保險的理賠員到場,但是一般情況是,交警沒有出事故認定書之前,責任不明確之前,保險公司是不建議你先墊錢的。因為一旦是對方的責任,你這筆錢就很難要回來了。


C位車道


車輛已經購買了交強險、車損險、三者險、以及車損險的和三者險種的不計免賠險。出了你所說的人傷事故後,只要你沒有酒駕以及毒駕,沒有人為故意傷害性,保險公司會根據交警開具的責任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比例進行賠付。

但是題主你所描述的人傷情況不明確,如果是輕微的刮擦,一般交警會進行協調快速理賠了。如果是受傷嚴重,建議你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先行在醫院墊付一部分醫藥費,交款證明以及收據你自己收好了。墊付的這部分錢在理賠的時候,你把單據交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把你墊付款賠付給你的。為什麼要墊付一些醫藥費呢?因為墊付一部分醫藥費後萬一事情鬧到法院了,你得證明你已盡到人道主義救助了。萬一涉及到刑事責任了,法院會考慮你是否盡到了人道主義救助。對於最後的判決有利!法院最後判決理賠的時候也會把你墊付款扣除以後才會把讓保險公司把剩餘賠付部分轉賬給受傷人員。所以不必怕墊付了錢就白花了。

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幫到你!


大乖寶看動漫


這個是已經回答過的問題,個人不建議墊付。你需要做的是及時報警和報120 ,並向你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

理由和原因:

1.如果是傷情嚴重的,目前有規定各醫療機構必須無條件搶救生命,不得以沒有支付醫療費為由拒絕搶救。所以,不用擔心會危及傷者生命。

2.在事故鑑定書沒有經雙方確認前,雙方各自的責任不明確,沒有義務和責任需要墊付醫療費。

3.如果在沒有明確雙方責任前墊付,有可能最後判定你是沒有責任,或者墊付的金額超出你應該承擔的金額,那這個超出部分金額有可能對方不願意退還給你,你想要拿回來,只能起訴對方,給自己添麻煩。

4.就算交警部門的責任書認定你有責任或者負全部責任,你有保險,保險公司會去聯繫對方處理相關事宜。

5.如果你覺得有需要,可以在事故處理完以後去看望,或者資助。

個人認為這是理性、合法的處理方式,不要動不動來扣帽子,說冷漠,問題沒有明確說各方的責任情況,萬一你只需承擔小部分責任甚至沒有責任呢?拿出去的錢,可能不容易拿回來的。


中醫中藥愛好者


不需要!做到不探視,不私了,不墊付!報警報保險報120,其他不用管了,該幹嘛幹嘛去,交警會扣車,出了事故責任認定書就可以提車了,你將認定書交給保險,後面就沒你什麼事了,是打官司還是調解都是保險與傷者的事!


咱們農民有思想


根據交強險規定可以墊付必要的搶救費用(目前是1萬元),搶救費用墊付條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可墊付受害人的搶救費用。

(一)符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包括:

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3、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求墊付的通知書;

(三)受害人必須搶救,且搶救費用已經發生,搶救醫院提供了搶救費用單據和明細項目;

(四)不屬於應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的搶救費用。

保險公司墊付也就是是隻墊付這10000元搶救費用,其他費用保險公司不會墊付的。

事故導致對方受傷,首先要看交警定責情況,不建議自己墊付費用。如果對方家庭的確困難,出於人道主義可以先行墊付一部分,但是必須在自己的責任比例下墊付,而且墊付時要把錢直接交到醫院並要求醫院出具押金條自己留存,千萬不要直接給對方及其家屬。押金條留著日後傷好了以後處理事故時再拿出來,依照責任比例劃分賠償金額時拿出來抵扣。

希望可以幫到你


新徵程汽車自媒體


需要提前墊付費用,然後走保險賠付。

交通事故致傷,首先要送醫搶救,醫院不是福利院,看病就要付錢,如果輕微傷,直接交錢治療,如果嚴重住院就要交住院押金。

交通事故需要現場勘查,責任事故認定等,這是需要一段時間的,而就醫治療等不了,等你把保險處理完,或許人都沒了。所以說先交錢治療,後理賠,這是保險固有的流程。

傷者出院,帶齊材料去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儘量讓傷者先走農村合作醫療,或者職工醫療,這樣能省去50%以上的費用,然後再去保險公司辦理理賠,這樣對你個人而言是有好處的。


兔子嘆人生


確實需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傷者的傷情緊急,我建議可以墊付少量資金。

如果,傷者的傷情並不嚴重,可告知傷者自行治療,治療結束後,通過保險理賠一併解決。

一旦發生墊付診療費的情況,如果把現金交給傷者或其家屬,一定讓對方出具收條;如果直接交給醫院,一定要保留好繳費單據;以便理賠時或訴訟時作為證據使用。


承德法眼


其實,墊付與否,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你墊付了錢,但是拿不到醫院的發票,導致保險賠償後,傷者家屬全部拿走,包括你墊付的部分。如果醫院本著誰付錢,給誰開發票,入院預繳的錢即時拿發票。那麼後期司機先到保險報發票,保險剔除司機預繳的發票後再將餘款發放給誰傷者,就能解決墊付的問題了。很簡單的一個問題只是沒有人花心思去解決這個問題。


為了還不錯


受傷者醫療費超過一萬元,可以申請交強險墊付一萬,車主法理上不是必須墊付的,若是情理上了墊付,一定要拿著醫院的付款憑證,後期保險公司公司一般會予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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