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屏山:男子六萬彩禮被悔婚 法院調解部分退還

四川屏山:男子六萬彩禮被悔婚 法院調解部分退還

10月30日,四川省屏山縣法院審結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男子為結婚事宜花銷68000元,要求女方退還。在法院的調解下,女方退還34000元。

2017年11月,甘肅男子劉某與屏山女子羅某在成都相識,並確立戀愛關係。2018年底,雙方商談結婚事宜,約定劉某給付羅某彩禮68,000元。2019年1月7日,劉某通過案外人劉某奎賬戶,向羅某轉款三筆共計68,000元,其中18008元轉給了羅某,50,000元轉給了羅某父。2019年1月、2月,雙方分別在甘肅、屏山辦了酒席。

2019年4月,羅某因工作關係離開成都,後拒絕登記結婚。2019年10月9日,劉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羅某返還彩禮68000元及價值6900元的結婚首飾。

法院在調解過程中瞭解到,羅某認為,原告也存在過錯,僅願意返還部分彩禮,法官向羅某釋明訴訟誠信原則,也建議原告考慮被告辦婚宴已支出部分款項的實際情況,酌情返還部分彩禮。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協議,羅某於2020年12月30日前返還原告彩禮費用3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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