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义之财!明做生意暗诈骗捞金千万 判罚结果大快人心

许多人开网店缺乏经验和时间,需要找专家指点,有时还得请人代为经营。于是,有不法分子从中瞄到"商机",用坑蒙拐骗的手段捞取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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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杭州人郑某伙同王某、段某、贺某等人,合伙出资,先后注册了杭州巴威网络科技、尤曼网络科技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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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他们自封"网络指导老师",通过微信、QQ等,诱惑一些想开网店又不熟悉业务的群众,宣称可以提供广告推介、代为经营等不同的套餐,收取从三千到两万元不等的服务费。他们此举吸引了包括仪征当地在内的全国被害人共计15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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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实际上,郑某等人注册的是"空壳"公司,所谓"服务"也子虚乌有。他们通过假推广等营销手段,注册"马甲"伪装顾客,到受害人的网店刷单,诱骗网店业主继续投钱,升级服务,直到有网店老板发现受骗并报警。公安机关查明,该团伙作案1500多起,非法获利1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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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扬州市仪征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主犯郑某作出宣判: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陶勇 田远 扬州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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