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一男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永顺一男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新湖南客户端11月3日讯(通讯员 张永 林昀)11月2日,永顺县公安局长官派出所积极作为,迅速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涉案嫌疑人张某照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31日18时许,长官派出所辖区某村村主任陈某因工作需要来到村民张某家中了解情况,后因某些生活琐事与张某的儿子张某照发生争执。过程中,张某照随手绰起火坑旁的木柴,抡向陈某腰腹部。两人继续扭打一阵后,在张某的劝解下分开,陈某亦转身回家。

当晚20时许,回到家中的陈某愈发感觉下腹部疼痛难忍,因交通不便,于第二天一早前往永顺县人民医院就诊,经查,陈某系脾脏破裂。当天下午,陈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湘西州人民医院做了脾脏切除手术。

案发后陈某电话报警。接警后,长官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并及时与该村书记联系,耐心做张某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后张某照在村书记的陪同下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经审讯,张某照对用木柴殴打陈某腰腹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对陈某的伤情做初步鉴定,陈某的伤已构成重伤二级。

目前,陈某已脱离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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