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大隊在2019年9月30日之前依法處理扣留的交通違法機動車,至今仍有部分當事人超過時限不前來接受處理,超時未處理車輛共3036輛(其中二摩、三摩類共2997輛,汽車類共39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和《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現予以公告,請當事人或車主在三個月內憑《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機動車駕駛證》或機動車合法來歷的證明及本人的身份證,到執行扣留車輛的交警部門接受處理。
自本公告之日三個月時間仍不來接受處理的,我大隊將對扣留、停放的車輛依法處理。詳情請查閱英德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微信號:pinganyingde)。
英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9年10月29日
英城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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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埠交警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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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當事人或車主在三個月內憑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機動車駕駛證》或機動車合法來歷的證明及本人的身份證,
到執行扣留車輛的交警部門接受處理。
此次曝光超時未處理車輛1185輛,
剩餘1851輛將於下期推文進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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