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一出租車司機“以身試法”中午喝酒晚上被查

出租車司機作為從事客運服務的專業人員,應該遵守職業操守。11月1日晚,一名出租車司機卻是酒後上崗,全然不顧乘客和自身安全,結果被德安交警逮個正著。

德安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蒲亭中隊在寶塔大道設點進行夜間酒醉駕違法集中整治行動,其間對一輛出租車進行例行檢查時,民警手中的酒駕篩查儀器突然亮了起來,顯示駕駛人有酒駕嫌疑。

對此,出租車司機否認酒駕。“我晚上吃飯的時候沒喝酒,幹出租車的都知道不能酒後開車”。民警依法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測試值達到64mg/100mg,已構成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鍾某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司機鍾某表示自己是在中午喝了幾瓶啤酒,下午還睡了一覺,還以為酒醒了就可以上路駕車了。雖然鍾某在民警執法過程中全程“淡定”,但慘烈的代價讓他對自己的酒駕行為後悔不已。(曾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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