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分期通過率”兼職獲利大?殊不知只是“竹籃打水”

憑藉幾個微信號,幾句花言巧語,梅縣男子饒某傑竟從五人處騙得25.6萬餘元,雖得一時暴利,但最終等待饒某傑的只能是高牆深牢。日前,饒某傑(男,26歲)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七個月,並處罰金六萬元人民幣。

2018年12月19日,饒某傑使用微信賬號通過被害人賴某發佈的求職廣告加其微信賬號為好友,並向賴某介紹到其虛構手機店“刷分期通過率”兼職,隔天做一次,工作時間兩小時,每次報酬150元至200元。饒某傑稱具體操作是賴某辦理某貸款,借出的錢給饒某傑,饒某傑再轉給商家,商家將錢轉回給饒某傑,饒某傑將錢轉回給賴某,賴某還清貸款,並額外得到報酬。經賴某同意兩人便相約見面後,賴某按照饒某傑的指引,在未簽訂任何合同的情況下,進行操作,並借貸6.4萬元給饒某傑。不曾想饒某傑收到錢後藉故拖延將錢用於賭博、還債等。此後,2018年12月中旬至2019年1月中旬期間,饒某傑又以同樣方式就多個微信向被害人宋某、羅某、廖某、曾某介紹其虛構的手機店“刷分期通過率”兼職,報酬150元至300元不等,騙出被害人見面。見面後騙取操作被害人手機為被害人辦理信貸貸款,並將被害人借出的錢通過微信、支付寶、手機銀行的方式轉到饒某傑指定的賬戶。據統計,饒某傑先後從被害人賴某等五人處騙得25.6萬餘元。後來,在被害人催促還錢,饒某傑沒辦法拖延的情況下還了12600元。梅縣區警方接到群眾報警後,迅速展開偵查,在2019年2月,將其抓獲歸案。

經查,饒某傑此前多次因毆打他人、故意傷害、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行為被依法處罰過,2015年11月才剛出獄。如今又一次觸犯法律,等待他的將是六年七個月的牢獄生活。

其實饒某傑詐騙手段並不高明,其之所以能夠屢屢成功,就是充分利用了被害人貪圖小利的心理。在此公安機關提醒,“天上永遠不會掉餡餅”。廣大人民群眾應擦亮雙眼,不義之財不可取,做個合法公民,自然也就不會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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