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歐陽豔霞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被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佛山市順德區。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藏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執行案號:(2019)粵0606執8991號
立案時間:2019年7月15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歐陽豔霞
性別:女
公民身份號碼:4406811987****5429
執行法院: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9)粵0606民初6369號民事判決書
尚未履行的義務:12400元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況: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
戶籍所在地:佛山市順德區均安鎮新華興仁東路
經常居住地:佛山市順德區均安鎮豸浦麗明路
案件來源:申請執行人陳詩雅與被執行人歐陽豔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粵0606民初6369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按照上述判決,被執行人應向申請執行人賠償車輛維修費15400元,並負擔案件受理費92.5元。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至今未完全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依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本院於2019年7月15日立案執行。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於2019年8月16日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但被執行人沒有按期足額履行。
聯繫舉報電話:0757-25386165
聯繫人:歐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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