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欧阳艳霞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佛山市顺德区。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行踪、和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执行案号:(2019)粤0606执8991号
立案时间:2019年7月15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欧阳艳霞
性别:女
公民身份号码:4406811987****5429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9)粤0606民初6369号民事判决书
尚未履行的义务:124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况: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户籍所在地: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新华兴仁东路
经常居住地: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豸浦丽明路
案件来源:申请执行人陈诗雅与被执行人欧阳艳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606民初636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上述判决,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赔偿车辆维修费154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92.5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完全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19年7月15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8月16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没有按期足额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757-25386165
联系人:欧阳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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