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殺死兒子 檢察機關:正當防衛不負刑責

三湘都市報11月4日訊(記者 王智芳 通訊員 周程 劉思琦)一鋤頭下去,父親把親生兒子打死了。但最終,檢察院對父親做出絕對不起訴決定。今天,長沙縣人民檢察院向記者透露了案情中的故事……

父親殺死兒子 檢察機關:正當防衛不負刑責

回放:父親殺死兒子

事情發生在2018年10月一個寧靜的傍晚,長沙縣高橋鎮的一處土磚老宅,母親把做好的晚飯端上桌,大兒子小湯走過來一看,見飯桌上全是素菜,二話不說,對著母親劈頭蓋臉地一陣怒罵,轉身到廚房裡又摔又砸。

小湯是家裡的大兒子,41歲還和父母住在一起,小兒子已經成家住在別處了。

聽到兒子在打罵老伴,70歲的父親湯某東過來說了他兩句,兒子不僅沒有收手,還把液化氣罐拖到房門口,一邊點燃氣罐一邊對著他們大喊:“我要把房子燒了,把你們都炸死!”母親趕緊用水去潑,想要澆滅煤氣罐上的火苗,結果火苗沒熄滅,卻燃起了兒子的暴怒。

“他從門口操起一把鋤頭,對著我老婆邊追邊打‘我要打死你’!”老湯回憶說,看著兒子越來越失控,他趕緊關掉燃氣罐閥門,並上前去阻攔兒子。在搶奪鋤頭的過程中,老湯反手一揮,鋤頭背擊中了兒子的眉心,小湯應聲倒地,但是還想爬起反擊,老湯驚慌失措地舉起鋤頭,對著兒子再次擊打,直至他不再動彈……

認定:一體化的防衛行為

今年3月,長沙縣檢察院員額檢察官吳蘭林成了該案承辦檢察官。

吳蘭林第一次見到取保候審的老湯就在湯家老宅裡,當時老湯佝僂成一團,嘴裡不停地念著,“我把兒子殺了,我把兒子殺了……”老婆則坐在一旁不停地流淚。

小湯到底是個怎樣的人?“村上搞選舉,他就阻工、撕選票,想要搞破壞來要錢;之前因為他母親做飯做晚了,也動過手,把她打倒在地,他弟弟去說理,還被他拿菜刀砍了三刀。”吳蘭林告訴記者,這些都是去走訪時當地村民主動來說明的,“這個小湯,口碑很不好啊。”

返回檢察院,承辦人對案件再次進行全面審查,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父親的行為到底是故意傷害致死還是正當防衛?”檢察機關對2018年7月的淶源反殺案以及2018年8月的崑山反殺案進行分析研究。考慮到正當防衛在實務工作中運用較少,法律適用相對困難,他們又找到最高檢出臺的相關指導案例,對立法本意進行反覆斟酌,最終認定本案中“老湯對兒子倒地後的再次擊打行為”具有防衛的緊迫性和連續性,是一體化的防衛行為。

檢察機關:依法作出絕對不起訴

隨後,辦案組將處理意見提交至檢委會討論,在討論過程中,檢委會委員對不法侵害的緊迫性和必要限度存有爭議。

“天底下,沒有哪個父親忍心親手殺死自己的兒子,老湯的行為是因為是長期的恐懼啊,他們知道兒子起來後一定會更加瘋狂地反擊,沒準老兩口都得死!”作為辦案組組長的吳蘭林在會上提到。

由於案情重大,經請示,長沙市人民檢察院認可湯某東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2019年9月12日,長沙縣檢察院依法對湯某東作出絕對不起訴決定,這也是該院首例適用正當防衛作出絕對不起訴的案件。

當天,長沙縣檢察院到村裡公開宣佈不起訴決定,解釋了法律適用的合法性,同時也從情理上進行了說明。

檢察官說法:

法律是理性的,但也是有溫度的,它賦予人們在受到不法侵害的緊急情況時具有保護自己的權利。

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正當防衛的本質在於以正對邪,是正義行為對不法侵害的反擊,只有我們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才能推動法律的準確適用。

宣佈不起訴決定之後,老湯久久地沉默著。兒子的離去讓老兩口悲痛不已,他們也在反思為人父母是不是在兒子成長道路上缺乏了引導。不起訴的決定,或許無法驅散他內心深深的負罪感,但我相信,正是每一位檢察官對公平正義的執著追求,才讓法律有了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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