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外婆將早產男嬰丟入河道溺死,檢察機關:涉嫌故意殺人罪

河道驚現早產男嬰屍體,法醫鑑定死因是生前溺水身亡,真兇竟是嬰兒外婆劉玉華。記者從上海市松江區檢察院瞭解到,11月28日,該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其提起公訴。

狠心!外婆將早產男嬰丟入河道溺死,檢察機關:涉嫌故意殺人罪

2019年5月4日,上海市民劉先生與同事一起在小區附近河道釣魚,發現河面上飄來一個物體,疑似面部朝下的布娃娃。兩人用魚鉤將漂浮物勾到了河道邊,發現這竟然是一名男嬰。

倆人報警後,經法醫勘驗發現,該男嬰遺體體重不到3斤,應該是一個未足月就出生的早產兒。他的四肢、頭面部發育完好,沒有明顯畸形,足底有醫院生產後所蓋的藍色印泥,臍帶剪斷處也有醫療專用的臍帶夾夾著。種種跡象顯示,該男嬰應該是在醫院正常生產的嬰兒。

究竟是怎麼回事?警方對上海所有醫院一週內的早產新生兒進行逐一排查,終於在浦東新區一家醫院內找到了可疑目標。5月1日晚,該醫院曾接待過一名因大出血入院的產婦小蘭。當晚10點28分,小蘭剖腹早產生下一名男嬰,男嬰的身長和體重都和案發現場的男嬰基本一致。因為男嬰早產時出現了多種併發症,所以需要轉運至市級醫院進一步救治,但男嬰家屬卻表示要放棄治療,並且簽署了《患者拒絕或放棄治療告知書》。

醫院的監控顯示,2019年5月2日零點50分,一名中年女子懷抱一名嬰兒走出了醫院。經調查後確定,這名嬰兒就是在河道中發現的男嬰。隨著嫌疑人的確定和調查的深入,整起案件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

真兇是親生外婆:只想儘快處理掉“麻煩”

醫院監控視頻裡那個懷抱嬰兒的中年婦女不是別人,正是孩子的外婆劉玉華。當時,早產男嬰誕生後出現了多種併發症,需要繼續進行救治。令醫護人員沒想到的是,劉玉華當即表示自己沒錢,無法支付救治嬰兒的費用。小蘭從麻醉中甦醒後,確認表示願意放棄治療,並在放棄治療告知書上籤了字,劉玉華以孩子外婆的身份簽下了第二個名字。

5月2日凌晨,劉玉華懷抱著嬰兒離開醫院,只想著趕緊處理掉這個“麻煩”,她思索一路,決定找個偏僻的地方將其丟棄。大約一個小時後,她在松江區泗涇鎮一處僻靜處下車,感覺到懷中的嬰兒越來越虛弱,心裡也更加慌亂起來。劉玉華原本準備找個不起眼的草叢,她忽然看到旁邊有條河,心想將孩子扔在河裡的話會沉入水中,更加不容易被人發現,於是一狠心將孩子丟進了河裡。

據瞭解,劉玉華早年間曾經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丈夫遊手好閒好吃懶做,導致劉玉華也在外“騙錢”,最終兩次淪為階下囚,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和有期徒刑四年。小蘭從小和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10年前,年僅22歲的小蘭和丈夫結了婚,於2018年初正式分居,搬回孃家居住。9月的某日,小蘭去參加一箇舊同事的聚會,酒後與之前的一名男同事發生了關係。沒過多久小蘭就發現自己懷孕了,但她並沒有跟男方說,因為她知道男方沒有能力撫養孩子。

醫院的兒科主任劉醫生清楚地記得這個28周出生的早產兒,也記得當時孩子外婆堅決的態度——“絕對不會救治這個嬰兒”,理由有三:一是孩子沒有父親,二是早產兒可能救治不了,三是家裡沒錢去支付醫療費。

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涉嫌故意殺人罪

劉玉華到案後,對將女兒小蘭的非婚生男嬰扔入河中的事實供認不諱。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劉玉華在得知嬰兒病重,需花費大量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將嬰兒從醫院抱出,致其生前溺亡。經審查,其行為已涉嫌故意殺人罪,11月28日,上海市松江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劉玉華提起公訴。

“劉玉華主觀上至少存在放任的故意,故而該案不可能為過失犯罪。”辦案檢察官認為,嫌疑人剛到醫院,就表現出對孩子放棄的態度,其主觀上有追求孩子死亡結果的意圖。

辦案檢察官也提到,近年來各地屢屢出現不稱職父母“放棄”孩子的事件,每一起悲劇都令人扼腕嘆息。對生命的淡漠,法制意識的淡薄,是他們走上錯誤道路的重要原因。如果能對生命多一份尊重,對法律多一點認識,劉玉華就不會犯下如此大錯。敬畏生命,是她應得的教訓,也是每個人需要牢記的準則。(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