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丰南区公安局刑侦大队
与胥各庄派出所、
荣大警务站、
东田庄派出所等单位密切配合,
联合作战,
经昼夜攻坚,
缜密侦查,
成功破获一起抢夺金店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简要案情
2019年10月23日19时,这局刑侦五中队接到警情:胥各庄辖区某金店内,一男性顾客挑选首饰过程中突然将两个黄金手镯、一条项链、一个钻石坠抢走,由诚誉西边门口往中医院方向逃跑,被抢首饰价值共36000余元。
闹市区金店内公然抢夺、影响恶劣,副区长、公安局局长杨振东,副局长娄贺龙第一时间责成刑侦大队为主多警种合作,深度研判,迅速破案,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刑侦大队长田树鹏立即与五中队侦查员、技术室民警及信息中队民警赶赴现场与先期到达的胥各庄派出所、荣大警务站汇合展开调查走访及勘验工作。
在查找现场及周边视频资料时,发现嫌疑人使用帽子、眼镜、低头行走等进行掩饰,店内活动也具备较强的反侦察能力,给破案增加了难度。
通过所队大量分析研判,排除多名嫌疑人,同时办案民警三赴天津,最终锁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9年10月26日,信息中队发现嫌疑人活动轨迹,东田庄派出所发挥毗邻天津、路况熟悉的优势主动请战与刑侦大队奔赴天津开展工作。2019年10月27日凌晨,所队民警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某浴池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
经审,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29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为获取钱财,经事先预谋,多次踩点,并使用帽子、眼镜等进行伪装,于2019年10月23日19时,在丰南区某金店内,以购买首饰为借口,趁工作人员不备,抢走千足金手镯两只,18K金镶钻项链(带有项坠)一条,后将千足金镯子以11000元出售给天津市滨海新区一首饰回收人员,所得赃款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违。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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