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签不符合法规 青岛钰鑫源被罚款

近日, 信网获悉,青岛钰鑫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鑫源”)生产经营的食品添加剂贴附的产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例,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根据该法,药监局对钰鑫源进行从轻处罚,处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钰鑫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6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平度市李园街道办事处柳州路325号,法人代表为王延平。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依据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了核实该案,信网通过钰鑫源的对外公示电话联系该司,相关工作人员称该事件发生于2019年年初,有人在成都购买了两瓶不同规格与不同型号的产品,因产品标签中有明显的错误文字被购买者举报至产品总公司所在地的药监局,要求现金赔偿。该事件已于今年十一月初处理完毕。信网记者 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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