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承租低價出租 西安房屋中介頻頻“爆雷”調查

租客租金已經交納,房東卻沒有收到租金。頻頻爆雷的中介公司,在西安已至少出現了5家:南京樂伽西安分公司、左旗、馬馳、百客居、木浮生……

僅左旗一家,涉案人數、資金就達到相當規模。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回覆顯示,該公司累計收入1.5億餘元,實際支出1.55億餘元。

高價承租低價出租 西安房屋中介頻頻“爆雷”調查

頻頻“爆雷”的所謂“商業運營”公司,實際上充當的是中介角色,他們“高進低出”的運營方式讓常人難以理解,其背後究竟藏著怎樣的秘密?

 百客居事件進展:

蓮湖警方受理案件,正在調查

今年9月,孫女士在陝西百客居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的介紹下,看中西安市桃園南路一小區的房子。在百客居業務員的陪同下,以月租2000元看好房簽了合同,交了一年房費和一個月房租的押金,共計26000元。入住才20天,孫女士卻收到房東許女士在門口的貼條警告,要求她3日內支付房租,否則搬離。

房東與租客溝通之後才發現,百客居公司以月租2600元的高價承租了房東的房子,扮演二房東的角色,但與房東籤合同當天只支付了一個月房租的押金,給房東承諾租金三個月一付,然後卻消失了。

像孫女士這樣的受害者,百客居維權群裡有200多人。其中收集整理材料已向公安部門報案的有八九十人,涉及金額130多萬元。

記者從西安市住建局中介科瞭解到,經過調查,百客居公司集中收房出租是在今年八九月,9月底辦公地點已人去樓空,工作人員失聯,問題爆發集中在10月初。

通過租客提供的委託書、租房合同不難發現,百客居公司最大的套路就是“高進低出”,出租價格都比從房東處租來的價格低。租客和房東大多都是通過中介掛出租房子或者找房子,中介介紹了百客居,簽約時百客居不讓房東和租客見面或者有聯繫方式,收了租客的錢卻沒有支付房東的錢。

10月22日前後,受害者先後去了百客居公司所在轄區的公安蓮湖分局經偵大隊、西安市住建局租賃處和中介科、蓮湖區西關街辦。“蓮湖經偵不受理,讓找街辦或法院。街辦說只能登記。住建局說要找公安和法院,只有他們有強制手段。最後我們去了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交了材料。”11月1日,受害者說,10月31日,案件轉到蓮湖經偵。

11月1日,記者從公安蓮湖分局瞭解到,目前案件已受理,正在調查中。

>>公司背景

陝西百客居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陝西百客居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斌,註冊資本50萬元,實繳資本信息為空,成立日期為2019年4月10日,目前經營狀態為在業,核准日期為2019年8月29日,登記機關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蓮湖分局,註冊地址為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二環南路202號九座花園西區610室。

今年8月29日,該公司發生了投資人變更,投資者由李帥變為趙斌,投資人(股權)由張磊、李帥變更為趙斌。當天,該公司主要人員備案也發生變更,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從李帥變為趙斌,監事由張磊變為張臣。法定代表人由李帥變更為趙斌。

目前公司主要人員有2人,趙斌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張臣為監事。該公司10月15日被列入異常企業,作出這一決定的機關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蓮湖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

左旗事件進展:

負責人正配合調查,尚未立案

今年9月中旬,剛向西安左旗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續約半年並交付半年房租12900元的王先生接到了房東電話,被要求一個月內搬離。溝通後得知,房東和左旗公司已經終止合同了,而且房東並沒有收到他交的房租。王先生找到左旗公司才發現,大門貼著封條。

記者瞭解到,左旗與房東、租客的簽約都是“高進低出”,以高價收房後再以低價出租。以王先生為例,他月租2150元,但左旗是以2300元從房東那租來房子。

“突然就有消息說左旗跑路了,並沒有給房東交租金,留下的只有租客和房東之間的矛盾。”受害者安女士說。

據瞭解,左旗公司給房東的房租都是按季度交納,對租客的房租都是半年或一年收一次。

記者從公安高新分局經偵大隊獲悉,9月17日接到報警後,民警去貼了封條,左旗公司負責人暫被滯留,經初步瞭解,可能存在欺詐行為。9月20日,左旗公司就因登記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被納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9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就人民網領導留言板關於左旗公司的回覆稱,公安高新分局已經對左旗公寓法人代表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傳喚審查。該公司以“部分高進低出”和“按年收租、按季還租”方式運營,目前問題房源6000餘套,已經租出約5000套,其餘均空置。經查公司賬目,累計收入1.5億餘元,實際支出1.55億餘元,收入來源為房客的租金、定金、押金,支出主要為給房東的租金、押金,房屋中介費,員工工資及公司運轉日常支出。截至9月25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經偵大隊已受理群眾(房東)報案材料200餘份,涉及房客700餘名。經初步調查,尚未發現該公司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實和證據,相關調查工作正在深入進行中。

公司下設蓮湖、高新、曲江、長安4個片區及售後部、財務部,設區域經理4名,售後部負責人1名,財務部負責人1名,業務員60餘人。該公司從網絡查找、業務員線下查找、房屋中介介紹等方式尋找房源,然後再以房屋中介、58同城、租客介紹等方式招租。公司一般和房東簽訂3年合同,房租按季支付,3年租金不變,和承租客一般簽訂一年合同一次性支付租金,該公司運營高峰時房源1萬餘套。業務員提成為一年租金的10%,區域經理提成為片區成交金額的1%。

10月30日,左旗跑路事件中的房東雷先生向記者反映,去雁塔法院無法立案。對此,雁塔法院工作人員稱,公安機關正在調查的,按照“先刑後民”原則,法院不予立案,“一個案子如果同時牽扯到刑事和民事,肯定先走刑事程序,如果確定要走民事程序了,我們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當中解決。”

11月2日,記者再次聯繫公安高新分局獲悉,目前案件在前期調查中,左旗負責人仍在配合警方調查,還未立案。

>>公司背景

西安左旗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左旗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0萬,實繳資本信息為空,成立日期2018年4月27日,核准日期為2019年4月1日,登記機關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

該公司2019年9月20日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作出決定機關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警示信息顯示,該公司曾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訴6次。

2018年7月9日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孝盈變更為李彬彬。當日,主要人員備案也發生變更,監事由王曼變為侯立坤,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由朱孝盈變為李彬彬。投資者變更,朱孝盈退出,李彬彬新增。2018年9月14日,投資人(股權)變更,朱孝盈變為李彬彬。

西安市公安局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回覆顯示,西安左旗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4月17日成立,辦公地址位於西安市雁塔區錦業路綠地領海大廈B座11204室,法定代表人李××,公司經營範圍:商業運營管理服務、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信息諮詢、房屋維修、房屋租賃、房地產營銷策劃等。該公司下設蓮湖、高新、曲江、長安4個片區及售後部、財務部,設區域經理4名,售後部負責人1名,財務部負責人1名,業務員60餘人。該公司從網絡查找、業務員線下查找、房屋中介介紹等方式尋找房源,然後再以房屋中介、58同城、租客介紹等方式招租。公司一般和房東簽訂3年合同,房租按季支付,3年租金不變,和承租客一般簽訂一年合同一次性支付租金,該公司運營高峰時房源1萬餘套。業務員提成為一年租金的10%,區域經理提成為片區成交金額的1%。

南京樂伽事件進展:

蓮湖警方受理案件,正調查

今年8月,樂伽在南京爆雷。西安市民王女士今年5月初與南京樂伽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月租為2300元,她一次性向樂伽交了一年房租和押金共29900元。7月,房東聯繫王女士要房租,王女士才知道樂伽出了問題,此時西安分公司的工作人員已經聯繫不到,分公司門口每天都能見到不同的房東、房客受害者。

樂伽的最大特點也是“高進低出”,以王女士為例,樂伽以3300元月租從房東那裡拿到房子,再以2300元每月租給王女士。

7月15日,西安市住建局發佈消費警示,與南京樂伽商業管理公司西安分公司進行租房交易有風險。據查,該公司在西安的經營範圍未包含有“房屋租賃”項目。

8月7日,南京樂伽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因公司經營不善,無力履行合同,已停止經營,無法償還客戶欠款。

8月13日下午,西安市住建局表示,房東和租客都是受害方,政府部門已出面進行調解,建議房東和租客通過法律途徑起訴樂伽公司。西安市住建局房屋租賃管理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南京樂伽事件”嚴重擾亂了西安住房租賃市場環境,社會影響極大。其重要原因是“高進低出”這種違背商業原則的運營模式,造成企業運營資金鍊斷裂,致使與之有租約關係的租客、業主合法權益受損。面對受損群眾,該局向住房租賃行業發起《為“樂伽公司”受損租客提供階段性住房的倡議書》,希望西安市信譽良好、經營規範的住房租賃企業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發揮市場調節作用,為“南京樂伽公司”受損租客提供優惠房源。截至8月15日,已有20家企業響應倡議,“南京樂伽公司”受損租客可持原租賃合同及相關費用憑證,經響應倡議企業確認,雙方可形成新的租約關係。

11月1日,公安蓮湖分局表示,目前案件已受理,正在調查中。

 >>公司背景

南京樂伽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昆,註冊資本和實繳資本信息為空,成立日期為2018年4月3日,目前經營狀態為在業,核准日期為2019年6月4日,登記機關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蓮湖分局,註冊地址為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西二環甲字一號嘉天Smart2棟2單元2020室。

樂伽西安分公司2019年7月29日曾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蓮湖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8月21日至10月10日,該公司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訴7次,因委託合同糾紛而被起訴1次。

今年10月,該公司的母公司南京樂伽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被最高人民法院列為失信公司,此前三次曾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強制執行,曾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而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南京樂伽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而被他人或公司起訴37次,因委託合同糾紛而被起訴7次。

木浮生事件進展:

經開警方受理報警,正調查

今年5月初,李女士通過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租公寓,簽訂一年合同,月租2200元,半年一付,5月7日李女士給木浮生交了一個月押金及半年房租15400元。10月8日,李女士按合同支付了剩餘半年共13200元的房租,剛交房租一週,木浮生公司客服電話便無人接聽,隨後公司門店也相繼關門,房東聯繫李女士,稱自己未收到房租,要求李女士限期搬離。

多位受害者表示,之前租戶和房東一直都是隻和木浮生公司單向聯繫。根據租客合同顯示,租賃期限都是一年,付款方式都是半年一付,其中出租人(甲方)為木浮生公司。多位房東表示,10月18日,木浮生公司發來短信,稱由於公司近期更換系統,所有房租均延遲付款,房租將在7個工作日之內付款,但到了這天卻發現公司人員徹底失聯。

10月29日,記者在木浮生公司見到的受害者有30名人,大家現場統計信息後前往公安經開分局開元路所派出所報警。據瞭解,木浮生受害者群裡已有200多人。這些受害者中,有一部分人也遇到了“高進低出”的情況,租客以每月2600元租到的房子,木浮生合同中約定按2800元向房東付租金。

目前,經開警方已受理報警,案件正在調查中。

>>公司背景

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

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馬西剛,註冊資本1000萬,實繳資本29.514萬,成立日期2018年2月1日,核准日期2019年6月20日,登記機關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開分局。註冊地址為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尚國際B座21208號。

2019年6月20日,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投資人(股權)變更。2019年10月21日,該公司的子公司西安木浮生青年公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從趙瑤變更為馬西剛。

 馬馳事件進展:

公司老闆正籌錢解決問題

今年6月,汪先生因為租金便宜,通過西安馬馳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租房子,合同約定租期一年,每月租金2000元,押一付六。汪先生向馬馳公司支付了14000元。居住了3個月後,馬馳公司的工作人員突然在租客群裡發了公司的營業執照和老闆的身份證信息,隨後房東找上門稱馬馳公司並未支付房租。

汪先生此前看到了很多託管公司跑路的新聞,所以在付款時要求工作人員出示了房東的授權委託合同,還要來房東電話與其聯繫確認,確認房子委託給馬馳出租,“沒想到還是被騙了,像我一樣被騙的人很多,我們去報案,警方說屬於經濟糾紛,建議走司法程序。”

事發後,房東與房客都組建了微信群準備維權,截至11月1日,“馬馳租戶維權”群中已有92人,“馬馳房東維權群”中已有117人。兩個群內的成員都在相互聯繫,房東群準備到法院起訴。有些房東和租客私下協商達成一致,寬限出一個月時間等租客搬離。

據瞭解,9月馬馳公司出現拖欠房租未支付的情況後,該公司註冊地的辦公場所已經大門緊鎖,接待地址變為恆天國際城2號樓B座2單元1605。10月中旬,馬馳公司負責人魏某稱,因9月市場不景氣,生意一直在虧損,所以沒有付房東房租,但房東不應該趕租客,應該先和他們公司溝通,他也在積極籌措資金,積極協商解決問題。

截至目前,根據馬馳維權群裡反映,公司老闆在籌錢解決問題,有部分人已經收到退款,還有一部分受害者已去公安經開分局經偵大隊遞交了報案材料。

 >>公司背景

西安馬馳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馬馳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西安馬馳商貿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01萬,實繳資本信息為空,成立於2014年4月22日,經營狀態為在業,核准日期為2019年9月19日,登記機關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開分局,註冊地址為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鳳城一路利君V時代1號樓20808號。

2019年9月19日,該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備案、投資人(股權)、投資者發生變更。該公司9月30日和10月25日,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分別被他人或公司起訴。

一手調查

七部門聯合整治

為啥剎不住中介亂象?

華商報記者逐部門採訪瞭解進展

今年9月19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召開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會。

9月19日,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陝西省網信辦、陝西省公安廳、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相關問題整治實施方案》並公佈四部門舉報電話,整治重點為:堅決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糾正和查處發佈虛假房源信息、違規收費、惡意剋扣押金租金、威脅恐嚇承租人等問題,堅決取締一批“黑中介”。

10月10日,西安市住建局、市委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西安分行營管部七部門聯合印發《聯合開展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結合近期“南京樂伽公司”“左旗公司”所暴露出的問題,重點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違規經營、違規出租住房、違規分割出租、發佈虛假租賃信息、違規提供“租金貸”、違規提供經紀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方案對七部門按照工作職責對整治工作進行了細化分工,並公佈了七部門舉報電話。

10月18日,西安市住建局向市民發出9家公司不誠信經營的風險提示,包括西安馬馳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西安獅子座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左旗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持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陝西諾客實業有限公司、陝西百客居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鑫呈同宏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西安中宜偉業置業有限公司、西安忠億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市住建局提醒,在與這9家公司進行租房交易時,謹慎選擇,注意風險預判,避免利益受損。同時稱,將聯合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11月1日,“西安市住房租賃中介機構規範經營動員會暨經紀人大講堂”舉行,300餘家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23家房產經紀、租賃品牌,聯合發佈公開承諾,將守法依規、誠信經營,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積極維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

然而,在公佈9家不誠信公司後,不斷有新的租賃公司爆雷,也有受害者反映,維權的過程不順暢。“說是聯合整治,結果這個部門推到那個部門。難道七部門聯合整治就是一紙空文?”多家租賃公司的受害者均表示,希望整治方案能落到實處。

近日,華商報記者分別聯繫七部門,諮詢方案落實情況,多部門表示不便接受採訪。

>>西安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負責本次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整理研判整治工作情況,指導各區(縣)、開發區住建部門開展相關工作,並依照管理職權,對轄區內以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違規出租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或房間;住房租賃中介機構採用“高收低出”經營模式搶佔房源;違規剋扣、佔用租客支付的租金或押金,誘導、引導和強迫承租人參與任何有金融風險的行為;為不符合租賃條件的房屋及企業提供經紀服務等。

 明訪:聯合整治牽頭難度大

10月22日,記者陪同百客居受害者來到西安市住建局中介科。“目前操作難度比較大,我們也願意牽頭主導,但其他部門不認,還是需要市上給各個部門分任務,住建局沒有執法權,能強制處置財產的只有公安和法院。”中介科工作人員說,具體牽頭工作由業務指導部門租賃處負責。

近日,市住建局租賃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樂伽事件後,也在思索如何杜絕跑路事件,“如果租房也像二手房買賣一樣,對錢進行監督,租金在我們手上,之後就算公司出問題了,但錢還在,損失可能會小一些,我們也正在探討這個方法。”

10月30日,記者多次撥打市住建局公佈的兩個投訴電話均佔線。10月31日下午,華商報記者來到西安市住建局房屋租賃管理處,想了解七部門聯合整治房屋租賃亂象的進展以及監管賬戶的設立情況。該局辦公室稱,市住建局不接受採訪。

暗訪:建議報警“住建部門只能幫著協商”

11月1日,記者以市民身份再次撥打市住建局兩部投訴熱線,諮詢受害者遇到的問題和聯合整治的情況。一名工作人員說,建議報警或者通過法院起訴,“住建部門只能幫著協商。”

另一名工作人員說,關於中介跑路最近投訴比較多,根據工作安排要求,是由各區住建部門具體搭建調處平臺,“目前警方在統計租房被騙的受害人,在中介公司註冊地所在的分局經偵大隊報案即可。建議儘快報警的同時,聯繫所在區縣的住建局,協調房客與房東之間的矛盾。”工作人員說。

>>西安市市場監管局

市市場監管局依照職責對以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整治:企業註冊登記信息中未包含“房屋租賃”“房屋託管”等相關內容,但經營業務實際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涉嫌操縱房屋租金,擾亂正常市場秩序;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免除自身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加重依法不應由承租人承擔的責任、排除承租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等。

 明訪:“我們是配合單位,不便接受採訪”

10月30日、31日,11月1日,記者連續三天聯繫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稱具體工作以市住建局為準。“我們是配合單位,不便接受採訪。”

暗訪:只能登記投訴後分轉到有關部門

11月1日,記者撥打方案中公佈的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舉報電話12315,諮詢中介跑路的情況如何解決,工作人員稱,關於租房託管公司跑路,目前只能登記投訴,隨後向下分轉到有關部門,7個工作日內工作人員會和消費者聯繫。

>>西安市稅務局

市稅務局加強稅收徵管,強化對住房租賃中介機構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依照職責對以下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等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偷逃稅款;為客戶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租金價格的“陰陽合同”提供便利,非法取得個人所得稅款的抵扣的行為等。

明訪:強化對租房中介的稅源管理

10月30日,記者撥打市稅務局舉報電話,工作人員說是稽查局舉報電話,目前接到過舉報中介公司的投訴,比如買房過程中中介多收了費用但沒有開發票,“今年接到的舉報已經上千個了,但目前還沒有接到過中介跑路的投訴,要了解具體內容需要發函走流程。”

10月31日記者發函後,稅務部門回覆稱,將按照全市整頓治理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專項行動工作的要求,著力加強稅收徵管,強化對住房租賃中介機構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依照職責,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暗訪:如果被騙,建議報警

11月1日,記者再次以市民身份諮詢聯合整治一事,工作人員稱稅務部門主要負責查處偷稅漏稅,“如果是被詐騙了,建議要報警。稅務方面如果要舉報,租金在10萬元以內先打12366,要求開發票,20個工作日內會回覆發票是否開具。如果開票了,這筆稅上了就沒有問題,如果仍未開具,提供租房合同複印件和付款憑證,以偷稅漏稅舉報給我們,我們來稽查。”工作人員說,如果受害的人多,金額超過10萬元,可以統一收集資料,直接送到稽查局,地址在南院門5號。

>>西安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依照職責對以下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重點打擊:編造房屋租賃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房屋租賃虛假信息,在報紙、廣播、電視、網站等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承租人保證金或預定金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挪用公司企業資金,侵佔公司企業財物的等。

明訪:不接受採訪

10月30日,記者聯繫西安市公安局,想要了解聯合整治以來都有哪些進展。西安市公安局回覆,不宜接受採訪。

暗訪:答覆“會有民警聯繫”但未見聯繫

11月1日,記者陪同百客居公司受害者撥打文件公佈的市公安局舉報電話諮詢租房中介跑路一事,工作人員稱保持電話暢通,隨後會有民警聯繫。但截至11月3日,未見聯繫。

 >>人行西安分行營管部、西安市金融工作局

包括:指導駐市銀行機構嚴格執行國家房地產金融政策,並規範開展住房租賃市場金融業務;加強與陝西銀保監局的工作對接,配合陝西銀保監局引導駐市銀行機構依法合規開展住房租賃金融業務活動等。

明訪:有規定不能接受採訪

10月30日,記者撥打市金融工作局投訴電話,想要了解七部門聯合整治中,該部門的工作進展和文件執行情況,工作人員稱需發函到機要辦公室,建議以主管牽頭部門市住建局的採訪為準。隨後記者聯繫該部門機要辦公室,表明發函意圖,對方拒絕稱有規定不能接受採訪。

10月30日,記者撥打人行西安分行營管部投訴電話,工作人員說不清楚七部門聯合整治一事,稱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換了辦公室,隨後記者聯繫了新的辦公電話,工作人員稱要先聯繫辦公室發函。記者聯繫辦公室溝通發函,工作人員稱要聯繫秘書科瞭解。

10月31日晚,人行西安分行營管部回覆稱,已和業務科室溝通了解,主要指導是在地方的金融工作局,“我們職能太少,主要職能在金融工作局,可以先和他們溝通了解,後面如果有需要配合的,可以再和我們聯繫。主要是金融工作局提出需求,我們來跟進配合。”

暗訪:建議找公安和住建部門

11月1日,記者以市民身份撥打市金融工作局投訴電話,工作人員建議找住建部門,“如果遇到違法違規是公安的管轄範圍。文件上我們的職責是聯繫銀行機構,指導落實信貸政策等,我們不是執法機關。”

11月1日,記者以市民身份再次撥打投訴電話反映中介公司跑路一事,諮詢聯合執法進展。人行西安分行營管部說,應該向住建部門反映,文件上有7個部門,房屋中介由住建來管。“貸款了歸我們管。資金監管需要司法手續,查公司賬戶也需要很嚴格的手續。”工作人員說,但具體需要哪些手續,他也不清楚,“這些不在我們的職責裡,建議先找住建部門。”

>>西安市委網信辦

市委網信辦配合相關部門打擊網絡謠言,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網站。

暗訪:可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上留言

11月1日,記者以市民身份再次撥打市委網信辦投訴電話,諮詢租房受害者遇到的問題。工作人員說,網絡租房平臺管理職責在市場監管局電子商務處。另外,租房本身的租賃活動由市住建局管理,本身的牽頭單位也是市住建局。如果涉及到詐騙,要向公安局報案,“可以先和這三個部門重點聯繫,如果問題還得不到解決,可以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上向市上領導反映,我們會把所反映情況抄送給有關部門,督促他們來解決。”

 專家建議

明確行業准入門檻

完善法律制度

陝西省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謝雨鋒:呼籲儘快成立管理部門

謝雨鋒認為,目前社會快速發展,處於快速轉型時期,導致誠信體系非常薄弱,誠信體系登記制度也不健全,職能部門管理也有薄弱之處,導致出現了一些風險很高的行業。跑路的健身房套路是辦年卡,中介公司套路是交年租,這種情況要警惕,最多交一季度,付款流程也要加強保障。住建部門確實發出了9家中介企業的風險提示,但是事後的,不是提前預警,此時矛盾已經出現了。

面對社會新問題,建議成立管理部門,能起到協調作用。以最近聯合整治中介亂象一事為例,在管理中,這個部門可以扮演協調者,有特事特辦的權力,能夠調動7個職能部門集中發力,及時安排工作、推動問題解決,將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警方目前無法認定屬於詐騙,是因為政府部門定性需要政策依據,然而這方面目前沒有政策依據,法律無法對這樣的行為進行界定,違法成本低,再次呼籲儘快成立管理部門,解決與老百姓民生有關的詐騙問題,否則別的行業還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最後,加大懲處力度和打擊力度,建議建立階梯制度。目前這方面法律空白,應明確詐騙達到10萬、100萬、200萬分別是什麼樣的懲罰機制,法制建設及時跟進,只有儘快打擊,才能越快地起到警示震懾作用。目前很多跑路的負責人,爆雷後的態度都很囂張,“你去起訴吧,我不怕”,因為目前沒有明確的相關法律,別讓法律成了行騙者的擋箭牌。

北京市京師(西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王國元:制定租賃辦法設立託管章節

加強事前監督。住房租賃市場需要通過嚴控住房租賃登記備案從源頭進行監督,加強對房屋租賃中介公司的登記審查,並且對租賃合同進行登記備案,從而規範房屋租賃市場秩序,加強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從源頭上促進房屋租賃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加大事中執法力度。整治重點住房租賃市場以高額租金搶佔房源、發佈虛假房源信息、挪用收取的租金、存在“高收低出”經營模式、強制或誘導使用“租金貸”支付租金,以及未按要求到房產相關部門進行機構備案或信息登記、未經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無照經營的情況。

加大事後懲處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視情節輕重,採取書面警示、約談負責人、罰款、停業整頓等措施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列入失信名單,涉嫌威脅恐嚇、強迫交易的,將移送公安部門予以嚴厲打擊等。

房屋託管作為一種新型模式在房屋租賃行業逐漸興起,一些業主為方便處置空置房產,便委託託管公司負責房屋代理、運營和管理。但由於房屋託管公司與業主和承租人是分別簽訂租賃合同,而並非採用業主、託管公司、承租人“三方約”的方式,導致信息不對稱、不透明。加之,房屋託管行業魚龍混雜,往往出現託管公司操作的不規範、因資金鍊斷裂而跑路以及亂漲房租等現象。

目前,在立法層面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來規範這個行業,同時,也沒有有針對性的行業規範。相關法律、法規、行業自治規範亟待完善。

建議:一是劃定明確的行業准入門檻,明確准入條件,實行登記備案、從業保證金等,從源頭上規範房屋託管行業秩序。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儘快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並設立“房屋託管”章節,從法律法規層面對其加以規範。三是建議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房屋託管行業引導,儘快指導成立房屋託管行業協會,在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的條件下,通過加強行業自律規範從業行為。

華商報記者 佘欣 攝影 張傑 強軍 於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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