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對私營企業突然斷貸,騙收導致企業破產,屬於銀行違約失信還是企業不守誠信?

中天神玉


這樣的現象,無論在現實還是媒體中都經常出現。至於是否哪方失信,這要看“突然斷貸”這個現象產生的原因。

一、一般情況下,企業滿足什麼條件,銀行可以借款給企業

銀行貸給企業款項,一般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企業借款做什麼用?即企業的借款用途,借款是否用於企業合法經營。

2、企業怎麼還這個款?抵押資產、質押權利,有擔保財產或擔保人?

3、企業還不上怎麼辦?出售抵押資產或擔保財產,轉讓應收賬款,還是擔保人償還?

正常貸款在滿足上述情況下,銀行才可以跟私企談往下談。溝通的結果,銀行可能貸給企業款項,也可能不貸。

二、銀企雙方的合同約定

銀企雙方溝通談妥後,雙方要簽訂紙質的借貸合同、協議及附加的相關合同或協議。

銀行的借貸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一般都很強勢,有利於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格式合同中,對貸款企業進行了諸多的義務、責任、要求和限制。如果企業達不到或不告知銀行,銀行有權抽貸,且不提供新的貸款。

同時進行貸後審查,這個貸後審查一般每月要求企業提供相關資料。若出現銀行認為的風險情況,則進行抽貸和斷貸。

銀行這樣做,是風險和合規的考慮,也有考核的因素,以及其他因素。銀行的錢,也是錢,除了極少部分是自己的,絕大部分是儲戶的。

三、抽貸和斷貸是否為失信

1、企業違約導致抽貸和斷貸的情況出現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進行抽貸和斷貸,個人認為這屬於企業違約,是企業失信。

2、企業的行為未出現導致抽貸和斷貸的情況出現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進行抽貸和斷貸,個人認為這是銀行違約,是銀行失信。

作為借貸雙方強勢一方的銀行,控制這企業的銀行賬戶,面對不良信貸人員的威逼利誘,即使不按合同約定進行了抽貸和斷貸,企業你能怎麼辦?

四、企業應該怎麼辦

1、合理規劃企業的發展,不盲目發展,不過度投資,適當借貸。

2、對於抽貸和斷貸,企業要未雨綢繆,要有自己的“A”計劃和“B”計劃。

銀行的突然抽貸和斷貸,給了中小私營企業嚴重的打擊,甚至很多企業為此破產和倒閉。為此,2019年9月24日,銀保監會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開展銀行機構不合理抽貸、斷貸專項檢查的通知》專門對銀行不合理抽貸、斷貸進行專項檢查。

10月末的一次新聞聯播,印象中好像是,企業可以借新債還舊債,不能抽貸和斷貸。估計是符合一定的條件,這對中小企業的確是一個利好。但對於落實,還要拭目以待。中小企業的發展,根本是靠自己。


東嶺財經


銀行對私營企業突然抽貸、斷貸的行為屬於失信的違約行為,這種行為在2016年以前只是以偶發的形式存在,是銀行預見到企業可能會存在重大隱患的情況下,採取的自保措施,本也無可厚非。但自2016年以來,銀行出於資金安全考慮,不顧基本的誠信原則、不顧私營企業的死活,為了自己的所謂“合規”“不良資產率”等考核標準,一刀切的採取各種手段,收回資金,本著“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的思想”大規模的斷貸、抽貸,各個銀行無一例外,這是典型的失信違約行為。

此舉對私營企業造成了重大打擊,私營企業尤其是中小私營企業哀鴻遍野,造成中國經濟的持續動盪。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對銀行虛假陳述欺詐“過橋方”提供資金還貸後又拒絕續貸導致“過橋方”資金無法收回的應賠償其本金及利息的判決。為了穩定局面2019年9月24日,銀保監會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開展銀行機構不合理抽貸、斷貸專項檢查的通知》專門對銀行不合理抽貸、斷貸進行專項檢查。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企業和銀行本是互相依存、互相支持的關係,但自2016年以來基本上是對立的關係,銀行想方設法的往回收錢,企業千方百計的不還錢,勢同水火。好在司法部門和監管部門能夠站出來緩和矛盾。但願這股妖風趕緊過去吧。


吳樂為—


兩方面的原因都有。

作為私營企業,不乏有不誠實的騙貸私營企業。我曾經遇到過這樣的私營企業。有個私營企業想在銀行貸款,需要另一個私營企業作擔保。但是這個擔保的私營企業條件不是很好,想貸款的私營企業的經辦人要求擔保企業變通一下(即做虛假證明),並說我們的貸款手續都做了技術處理(即造假),以符合銀行貸款的要求。問他貸款以後沒有能力還怎麼辦?他回答的很乾脆:我們貸了銀行的款以後根本就沒有打算還銀行!😱😰😨😷

雖然這種不誠實的私營企業不是普遍現象😜😇。但一個老鼠壞了一鍋粥,足以使銀行在給私營企業貸款上心有餘悸、膽戰心驚。

作為銀行,放貸肯定要找效益好、穩定的企業了,銀行喜歡做“錦上添花”的事情😝😎😤。什麼樣的企業是銀行能放心放貸呢?當然是國企央企,特別是壟斷的國企,還有就是如今“方興未艾”的房地產業。對小微私營企業貸款,只有上面政策“壓下來”的時候,才不得已而為之,做做樣子,先放後收,待貸款到期後,銀行只是“口頭”答應還會繼續放貸,“騙”私營企業先還貸款,待企業還了貸款後,銀行就沒有了“下文”了。當然這種“政策性”貸款,就是將來收不回來,也與放貸款的責任人沒有多大關係。畢竟是政策性的貸款嘛。但對銀行本身來說,損失就大了。銀行的呆賬損失就是這麼來的。

隨便說一句,銀行一般不會在企業貸款合同履行期間,單方面收回貸款的。一般是企業違約在先。只有企業在不履行貸款合同的情況下,比如,不按時交付貸款利息……,銀行才“不得已”中途收回貸款。

銀行貸款給小微私營企業,那可真是:“拿著高粱杆打狼🐺——兩頭害怕😨”😂😆😇😜


為生命祈禱74818844


僅僅因為斷貸,企業就會破產。。。難道說,最初成立企業的目的,就是為了弄到銀行貸款?如果不是為了弄到銀行貸款而成立企業,那麼為什麼僅僅因為斷了貸款就會破產呢?。。。到底誰在騙誰?我實在不懂這個邏輯。一個靠貸款生存,而不以生產和銷售為主旨的企業,估計是產能明顯過剩,技術已近淘汰,市場拓展困難,銷售狀況萎縮......如果如此,該企業早就應該破產了。。。。。。反之,如果企業產品供不應求,生產技術先進,市場需求無限,銷售規模擴張,銀行們會上門求著你給你發放貸款的!


行萬里路31415926


現在稍微發展比較好一點的企業,幾乎沒有完全憑藉股東投資,以及一年一年的經營累盈來維持長久的生存。

只憑一己之力,最多隻能是個小作坊,中小企業向小額貸款公司借錢,大企業或是信用較好的企業向銀行借錢或資本市場發債,導致現在的企業都是借錢在運營,多數企業的資產負債率都達到了60%以上。



過半的負債,一旦銀行抽貸,就會連鎖反應,其他債權人堵著企業門口要債,原本還可以借新還舊,也被搞得公司無法正常運轉。

借錢運營對於企業來說,並沒有什麼不對,能夠借到錢的企業都是信用比較好的,三無企業(無房無地無資金)僅憑藉空頭信用是借不到錢的。

銀行一般並不會對企業突然斷貸,即可能損失已貸資金,又無法收回利息。往往都是企業被爆出來債務風險,主要債權人訴求債權無果,只能採取訴訟方式,於是銀行跟風,將斷貸提訴作為自我債權的保護。



由於企業向銀行借款,簽訂的借款協議基本上都是以銀行提供的範本為準。所以說不用看,正常訴訟程序都是銀行佔優勢。但也並不能說就是企業不守信,未能按時支付利息歸還本金。

銀行作為一個龐大的金融系統,小小企業一點貸款不至於非要採取斷貸的方式來解決這個事情,那是把企業逼上絕路,也就意味著徹底損失已貸資金本金及利息,本金還不了,可以先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維持企業的正常經營,將利息還起來。



等到公司這口氣喘起來,嘩嘩的流水入賬,就不僅是償還本金利息的問題,小企業變大鱷,發債發股,資產證券化等等融資拿到的錢,存入當初給與幫助的銀行,光是利息恐怕一年就有好幾千萬。


財經奧迪特


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銀行對私營企業突然斷貸,導致企業破產,可以肯定的說不是

銀行違約失信,當然更不是企業不守誠信。

看看我們的分析:

1、首先,銀行所謂的對私營企業突然斷貸,通過各種途徑收貸(也就是題主說的騙收貸款),肯定是發現了企業的經營上嚴重問題,企業應該有所覺察。

換句話說,就是銀行預計企業到期無法清償貸款,抽貸是有意而為。很多情況下,不是有意鄙視某些私營企業,在向銀行貸款的時候,只要能貸到款,讓幹啥就幹啥,根本不顧及自己的業務是否可行? 償債能力是否可以?憑著撞大運的思想去貸款盲目發展業務,甚至業務都沒有一個像樣的可行性研究。所以,當銀行發現企業有出現還貸異常的可能時,為了保全信貸資金,必然會抽貸。企業的經營出了問題,企業首先自己知道,比如應收賬款佔壓嚴重、回款時間過長、產品嚴重滯銷等,這些都是銀行非常關心的,一旦這些狀況出現,銀行就考慮自己的信貸資金了。因為,現在銀行對逾期貸款的追責的力度相當大,上至行長下至客戶經理,一個也跑不了,最輕的處理結果就是停職收貸。想想銀行的領導們可能會因為你企業的一筆貸款會不顧及自己的飯碗? 所以銀行正常收貸,不違法,更不存在違約失信,頂多是不太道德。企業應該記著:銀行從來都不會雪中送炭;而只會錦上添花。

2、企業的問題

作為上面私營企業,可以肯定的是資金流不是很順暢。我們試想一下,一個企業完全靠信貸資金活著,其中一家銀行抽取貸款就會破產,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企業? 國家層面上有支持小微企業的政策,銀行有支持小微企業的義務,但是,小微企業必須自強。首先,要保證有信貸資金髮展的更好、更大,沒有信貸資金自己也可以維持生活,同時有足夠的現金流、隨時可變現資產來應對債務,這才是小微企業的生存之道。也就是,生產經營的主動權牢牢的控制在自己的手裡,舉債的規模合理可控。

3、銀行的問題

銀行方面雖然不是違約失信,但是還是有一定責任的,只不過是道德責任。銀行既然收貸後不想按原期限、原金額續貸給企業,至少應該給企業一個緩衝期,比如貸款可以減少、期限可以縮短、或者要求企業補充一下優質資產做抵押物、股東提供自然人擔保等措施給企業一個調整的機會。但是,這些僅僅是道義層面上的,銀行不這麼做也無可厚非。

銀行和企業一樣,所有的行為都是商業行為,只有永恆的利益,沒有永遠的朋友。不要想著和銀行談感情,他們只關心自己的利益。


NCR農人


斗膽說句公道話!望大家嘴下留情…

國家的短期調控,長期政策是好的,但是到下面執行起來,斷貸原因很多…有些斷貸絕非銀行能控制的了。從字面上理解,銀行肯定不缺錢。其實錯了…每年央行對下面個個銀行都有授信額度。

對外來說,按比例需要投向個個領域,還有要保證各地方政府的重點項目…支持民生項目,大家可以關注下個地方政府的負債,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銀行在兜底,兜底的💰從哪裡來?再加上目前全國信用卡800多億壞賬,這個數還在飆升…在加上市場不景氣,企業貸款的壞賬率也在升…還有一些需要倒時差的💰。

對內通俗講銀行拉存款也是有成本的…錢收回來掙個息差,收不回來那可是相當於損失兩份本錢兩份利息…預營收和實營收大概就這個意思。在面對月考核,季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部門考核,支行考核,分行考核等等,我勒個去!蒙圈的很…斷貸記本就發生在這個階段…有些貸款不是不放,有個時差。有些貸款是政策調整,放款比例調整,放下來的錢和企業的期望值有較大出入。用吧,不夠!不用吧,老天也不知道其他銀行貸款能不能下,能下多少…再有的就是企業徵信和法人徵信的良好度。申請上筆貸款時徵信良好,還尾貸時東拼西湊算是把貸款還了。徵信也完蛋了…續貸過不了系統。等等太多了…

最後一個斷貸因素就是人為因素,泱泱大國五千年文化,各位看官,你懂的!


A沉斂一生95678


這個問題很普遍,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小編的個人想法分享如下:

  • 銀行為什麼要給私企貸款?

作為貸款人的銀行,本身也是企業,特殊的金融企業。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經營必須遵循流動性、營利性和安全性原則。放貸給私企是為了獲得利潤,因為銀行的錢除了一部分是股東出資,更多是公眾儲戶的錢,公眾儲戶的錢是需要支付利息的。說白了,銀行自己大部分用於貸款的錢也是有成本的,因此,需要通過更高的收益來支付存款利息和銀行運營。

  • 銀行為什麼要騙收企業貸款

同樣依據商業銀行法規定的安全性經營原則,拿了那麼多儲戶的錢去貸款給企業,不能出現差錯。銀行放貸給企業,一方面是出於對企業的幫助,但銀行不是慈善機構,看見企業經營不穩,風險加大,出於資金安全考慮,肯定會在授信期內收回貸款。要是企業經營不善,負債過高,甚至資不抵債,那銀行怎麼向儲戶交代?

至於騙收問題,應該是部分銀行工作人員的工作策略,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很多時候,銀行也無奈。在這個問題上,小編也遭遇過,還是很鐵的關係,銀行給的授信期限三年,第一年借款期限到了,貸款還進去,第二年和第三年就用不成了,說沒錢放了;等於簽了三年的授信貸款合同,只用了一年。

  • 銀行提前回收貸款,導致企業破產分析

這個問題應該主要責任是企業,缺乏合理規劃,缺乏危機應對預案。作為成年人,應該懂得做最壞的準備,走正常的流程。銀行提前回收貸款,企業就破產了,那這企業的運營真有問題。至少領導層缺少理性的遠見和危機公關能力,危機情況下的融資能力。

  • 出現銀行騙收,企業如何自救

作為企業負責人,跟銀行打交道,不管關係多鐵,能信50%就很好,除非你是國企,有國家資信背書,否則,一定要有危機預案,一定要有危機情況下的融資能力。

銀行給貸款,有項目就用;沒項目就不用,不管怎麼營銷,都不用理會。銀行貸款給你,不是想幫你,更多是為了利息。銀行的角色實際上是個中介,資金中介,拿了儲戶的錢,加點利息放給需要的人,賺息差。

因此,企業獲得貸款後,首先要做好貸款到期時的資金規劃,不能出現資金無法週轉的情況,不然就會出問題。


房壇法菜


談到銀行,估計很多私營企業都會有一種愛恨交加的感覺:沒有銀行的支持,企業做不大;但銀行大都是做的是“晴天送傘、雨天收傘”的活,一旦企業有什麼風吹草動,銀行的動作比兔子還快。說句不好聽的話,當前經濟下行,實體企業壓力山大,銀行是負有一定的責任的。一些資金鍊相對緊張的優質企業,如果銀行不抽貸,讓起正常運轉,中國的GDP起碼還可以再增加0.5個百分點。

因為職業的關係,小編就見識過不少企業因為銀行斷貸導致企業猝死的事例,實在令人痛心和惋惜。

舉個身邊的栗子!

有一家民營企業,地處當地不發達地區,經過多年的苦心經營,規模排在行業前幾名,年納稅額1500萬元,是當地的重要稅源,而且該企業還曾承擔了國家的好幾個重大科研項目,可以說是擁有核心競爭優勢的優質企業,就是這樣一家好不容易培養起來的高新技術企業,硬生生被銀行給搞死了。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為協助當地一家企業上市,政府出面要求其為對方一筆2300萬元的貸款提供擔保,結果該筆貸款出現了問題,剛好當地的這家合作銀行換了新的行長,銀行毅然決然地抽貸,公司為此歸還了6000多萬元的貸款,直接導致公司資金鍊斷裂,企業崩盤,一個好端端的企業由此墜入深淵,被迫進行破產重整,好不容易搶佔的市場只好拱手讓給競爭對手。

再舉個栗子!!

有一傢俬營骨幹糧食企業,銀行信誓旦旦地向老闆承諾,只要貸款先還進來,銀行幾天之內馬上再將貸款發放下來,老闆信以為真,借了民間高利貸還給銀行,結果貸款如泥牛入海,再也沒有音信,老闆都快急瘋了,那可是高利貸,借用幾天可以,時間一長利息會嚇得人腿軟,老闆威脅要跳樓,驚動了公安局和市長,一個好好的企業最後偃旗息鼓了。

當然,發生這種事情也不能單方面責怪銀行違約失信,一方面銀行始終把資金的安全放在首位,特別是經濟下行時因擔心出現不良被追責,銀行也是風聲鶴唳;另一方面,中國私營企業融資渠道單一,資金鍊脆弱,銀行基本是其唯一的融資渠道,而且門檻很高,需要擔保和抵押;至於高利貸,絕大多數的民營企業畏之如虎,只有在關鍵時刻短期借用幾天週轉,一旦銀行違約抽貸,企業基本上是萬劫不復!民營企業在銀行面前的這種弱勢地位,決定了企業基本只能任其上下其手,對銀行的違約失信行為往往只能徒喚奈何、自求多福!



部落酋長劉飛洲


銀行在沒有通知客戶的情況下, 擅自降低信用卡額度, 給本來就還款有壓力的客戶造成不能按時還款,直接被記錄徵信裡。 其實銀行這樣做也是背棄了契約精神。 落井下石。 請問這種情況下, 能不能起訴工商銀行? 如果有,我真要起訴銀行。 可有律師詳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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