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夫貝佐斯:引領創新的往往是“最簡單”的破壞

傑夫貝佐斯:引領創新的往往是“最簡單”的破壞

傑夫·貝佐斯似乎一生下來就有破壞慾,從他三歲時自己用螺絲刀修理自己的嬰兒床開始,他對不滿意的東西總是向自己動手修理一番。

等到貝佐斯創辦亞馬遜的時候,他要求技術人員不斷改進顧客體驗,直到做到完美為止。在亞馬遜的發展過程中,網站曾經被做過一系列的改變,僅僅是為了顧客使用網站的時候會更方便一點。

在亞馬遜所有基於顧客體驗而產生的發明之中,一鍵下單無疑是最偉大的發明之一。如果沒有“一鍵下單”,顧客購買需要點擊產品,確認,填寫送貨信息,填寫信用卡信息,再確認,至少5步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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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鍵下單”把這個步驟減少到只需要一步,看似很簡單,實際卻是亞馬遜的工程師費了很多心血才實現的。

這個功能最核心的作用就是,如果顧客以前曾經輸入過自己的信息,那麼下一次在亞馬遜購買任何商品時只要點擊“一鍵下單”的按鈕就可以了。這看似僅僅省了幾次點擊,卻讓顧客的購買行為變得十分方便。

亞馬遜還為“一鍵下單”申請了專利,雖然有很多人反對這種“過程專利”,但是亞馬遜的申請卻獲得了通過。

之後亞馬遜對試圖侵犯這種權利的巴諾公司提起了訴訟,最終亞馬遜獲得了勝利;而另一方面蘋果卻向亞馬遜支付了專利費用,在iTunes商店中大方的使用這項專利技術。

後來,在“一鍵下單”基礎之上,亞馬遜的技術團隊甚至開發出通過動作識別輸入的“點一下頭下單”系統,雖然看似在關注顧客體驗方面走向了極端,但是在貝佐斯看來這確是真正地為顧客服務。因為總有人會願意選擇這樣更簡單的功能。

亞馬遜的創新因子似乎是它骨子裡就與生俱來的,當然這也而這和它的CEO貝佐斯喜歡發明創造有大的關係。亞馬遜真正具有革命意義的創舉,是發明了電子書閱讀設備Kindle。

當然Kindle的革命性意義並不在於閱讀設備的技術革新,而是kindle徹底改變了人們消費和閱讀書籍的方式。

傑夫貝佐斯:引領創新的往往是“最簡單”的破壞

Kindle一上市的時候,亞馬遜提供了9萬本電子書供kindle付費下載。後來這個數字不斷擴大,達到27.5萬本。除了亞馬遜,沒有任何公司可以為一款電子書閱讀設備提供這麼多的下載資源。

Kindle一上市就獲得了消費者的認可,2008年Kindle的銷量為50萬臺,這個數字到了2011年,達到了2300萬臺/年。

Kindle在整個電子書閱讀設備的市場佔有47%以上的份額。這樣的成績貝佐斯應該笑得合不攏嘴了吧?事實上並非如此,相對於Kindle的銷量,貝佐斯更加關心的是電子書的銷售情況。

三、

貝佐斯從一開始打著的就是賣書而不是賣設備的算盤。在貝佐斯看來,“人們根本不需要硬件,而是服務。”這正是貝佐斯的眼光獨到之處。

亞馬遜的Kindle一直在以成本價,甚至低於成本價的價格在銷售,為的就是能搶佔先機,佔領更大的市場份額。但是賠錢的買賣是沒有人做的,貝佐斯之所以肯賠錢銷售Kindle就是因為電子書銷售掌握在自己手裡。

到了2012年初的時候,亞馬遜每售出100本書就能賣出105本Kindle電子書。電子書的銷量終於超過了實體書,而且從那時開始,這一情況將一直延續下去。

傑夫貝佐斯:引領創新的往往是“最簡單”的破壞

這下傳統的出版社們終於發現他們必須改變原有的生產方式,而應該加大電子書的出版量。Kindle扇動了蝴蝶的翅膀,結果帶來了出版行業的革命性變化。

亞馬遜對這個世界的改變,都是基於簡單這一原則。“一鍵下單”讓購買行為更簡便,Kindle和電子書則讓圖書消費和閱讀的方式更簡潔。

貝佐斯從來不會墨守成規,他做出的每一個改變都是對原有秩序的徹底破壞,但也是對全新規則的建立。我們必須得承認,因為亞馬遜的“一鍵下單”“Kindle電子閱讀”,我們的生活也變得更加方便,更加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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