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斷朋友酒駕“後路”,男子縱火燒摩托!勸阻了朋友卻交代了自己

停放在路邊的摩托車“自燃”?追查之下竟是有人蓄意縱火,深夜縱火燒摩托,究竟是何緣故?接下來這位大兄弟實力演繹如何為朋友“兩肋插刀”。

为断朋友酒驾“后路”,男子纵火烧摩托!劝阻了朋友却交代了自己

勸阻了朋友

卻交代了自己

2019年10月29日凌晨1時許,金碧派出所接報警稱:新大街農業銀行門口,有一輛兩輪摩托車著火,請出警處理。深更半夜的摩托車怎麼會無緣無故起火呢?民警帶著疑問迅速出警處置,經核實,原因竟讓民警哭笑不得。

當日凌晨,杞某福與楊某保倆人一起到新大街吃燒烤,楊某保將摩托車停放在新大街某燒烤店門前,酒過三巡後楊某保要駕駛摩托車離開,杞某福深知酒後駕車是違法犯罪行為,遂上前進行勸阻,在倆人爭執中,杞某福竟然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了摩托車油管,致使摩托車起火。

原來竟是為了規勸好友莫要酒後駕駛

想到火燒摩托

斷了朋友酒駕的“後路”

目前,犯罪嫌疑人杞某福因涉嫌放火罪被大姚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規勸好友,本是正義之舉

結果用力過猛

不僅觸碰了法律

也讓兩人的友誼翻了船

普法小貼士: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是一種嚴重刑事犯罪,千萬不能以放火的方式解決問題,水火無情,一旦失控,會產生嚴重的危害後果,危及公共安全。面對矛盾衝突時,要採取合理的方式解決,切勿走違法犯罪的極端,以免身陷囹圄,害人害己。

酒駕都有什麼危害?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道路千萬條

安全第一條

遠離酒駕

平安歸家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大連警方 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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