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一份检察建议挽回45万国有资产

湖北宜城:一份检察建议挽回45万国有资产

  正义网襄阳11月5日电(记者戴小巍 通讯员龚陪 魏晓晓)“我局根据《检察建议书》要求,已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某项目将水土保持补偿费余款缴纳到了指定的财政账户。”11月4日,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收到该市水利局的回复。这是该院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形式成功挽回国有资产的又一成功案例。

  今年5月,该院在依法履职中发现,在宜城建设的某项目存在未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费的情形,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家利益,遂立案调查。

  经查,2017年5月,宜昌某咨询公司对某项目作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预测某项目工程建设中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40.00hm2(公顷)。根据相关规定,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0万元。2018年11月,宜城市水利局向该项目送达了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0万元的《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通知书》。同年12月6日该项目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15万元,尚欠45万元至今未缴纳。

  该院认为,宜城市水利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具有征收的职责,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致使拖欠的水土保持补偿费至今未及时征收,侵害了国家利益。为此,该院向宜城市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该项目拖欠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依法履行征收职责。

  于是出现文章开头一幕。“诉前检察建议帮助我们有效维护了执法刚性,有力地保障了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宜城市水利局执法人员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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