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累計使用監察調查措施1.5萬餘次

“累計使用監察調查措施15283次,其中談話4867次,訊問1519次,查詢1582次,留置93人次……”近日,曲靖市監委公佈了監察體制改革以來規範使用監察調查措施的數據。

自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曲靖市監委針對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等12項調查措施的審批、使用及監管,探索建立了一套規範的工作流程,為監察調查措施使用劃出“硬槓槓”,上緊“安全閥”。

從內部工作流程入手,實行使用監察調查措施集體研究工作機制,實行“一案一授權”,做到事前請示批准、事中及時報告、事後彙報結果,逐級審批、全程留痕,從源頭上壓縮權利亂用空間。此外,統一審批流程,編制調取證據材料通知書登記表、立案決定書登記表、扣押通知書登記表等7種登記表,與各類調查文書逐一對應;統一印製併發放查詢金融資產通知書、介紹信等日常使用數量多、頻次高的文書,要求各調查部門做好登記管理。

建立監察調查措施使用季度備案機制,承辦部門建立措施使用臺賬,每季度末向案件監督管理室備案,嚴格監察調查措施使用的過程監督。案件監督管理室定期進行監督檢查,通過實地查看、翻閱臺賬、瞭解談話等方式,重點查訪措施審批程序是否完備、文書使用是否規範、文書管理是否到位等問題。

“堅持刀刃向內,對違規違紀違法使用監察調查措施的行為零容忍!”曲靖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旦發現存在措施使用失當的問題將進行分類處置,一般性問題,通過口頭提醒或者下發書面整改通知的形式,進行督促整改;情節較重的問題,作為線索移交相關部門處置,倒逼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正確規範使用監察調查措施,依紀依規依法行使監察權。

(雲南省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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