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曲靖:以制度為引領 提升案件審理水平

近日,曲靖市紀委監委出臺《紀檢監察機關案件集中審理工作實施辦法》,以制度為引領,建立集中統一、上下聯動的案件審理工作模式,提升案件審理工作的規範化水平。

市紀委監委成立案件審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並開展集中審理。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每月對全市移送審理案件進行一次分析,對在全市有影響的重要、複雜、疑難案件以及社會關注度高的、對違紀違法行為性質認定分歧較大的案件,在不改變現行幹部管理權限和處分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批准權的條件下,由案件審理委員會從委員會成員中抽調專人組成案件審理組,進行集中審理。

集中審理過程中,對事實認定、提取證據、案件定性等方面存在問題的,案件審理組應該加強與各審查調查組溝通,經溝通不能形成一致意見的,提交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委員會研究決定。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定性和責任劃分存在重大問題的,經審理委員會主任批准,退回補充審查調查。

此外,案件審理委員會對已經辦理案件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組織研究案件,進行案例研討,邀請相關人員進行業務輔導。

為進一步檢驗集中審理工作實效,市紀委監委建立案件質量考評體系,組織案件評查組,採取聽取彙報、閱卷評查和交叉評查等方式,定期對縣級紀委監委、市紀委監委及派駐機構審結的案件進行質量評查,從事實證據、定性處理、程序手續、涉案款物等方面,對案件審理卷宗進行“一對一”審核把關,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問題清單”,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反饋至案件審理部門進行整改。

制度的關鍵在於執行。為推動集中審理與案件質量評查形成常態、長效,該市將案件審理效果納入年底綜合考核,對於審理中存在的認定違紀違法事實的證據不充分、同一案件取證不規範、違紀違法定性不準確、違紀違法行為表述不規範、適用處分檔次不準確等問題,在年度紀檢監察綜合考核時給予扣分處理,倒逼案件審理規範有序進行,不斷提升案件審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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