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奔現需小心,初次見面就被下安眠藥,結局舒適了

隨著網絡的普及,互聯網大大方便了我們的生活,隨之而產生的,各色各樣的聊天交友軟件也充斥在大家的生活中,成了當下年輕人的交友“神器”。通過網絡,我們可以認識形形色色的網友,聊的好的,發展成線下見面也是常有的事。但老俗話說“知人知面不知心”,在現實生活中的朋友我們尚且都不一定能看清人品,更別說是通過網聊認識的人了。更可能會大大的不靠譜。

网恋奔现需小心,初次见面就被下安眠药,结局舒适了

有這樣一件事,男子吳某通過交友軟件結識女子孟某,兩人在網絡上相談甚歡,彼此合拍,所以相約在上海的一酒吧見面。見面後,倆人也覺得不錯,彼此互有好感。但讓人想不到的是,兩人在酒吧喝酒期間,孟某趁吳某去洗手間之際,將碾碎的安眠藥投入對方杯子中,返回酒店後,吳某藥效發作呼呼大睡,女子孟某用其指紋解鎖手機,轉走了男子吳某數萬元,還帶著手機離開酒店。

吳某醒來後選擇報警,經過警察的細緻走訪調查,孟某被捉拿歸案。經查,孟某曾以同樣手法犯罪,被判緩刑。此次作案,是在緩刑期內故伎重施。最終,女子孟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被上海徐彙區法院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0.3萬元。

网恋奔现需小心,初次见面就被下安眠药,结局舒适了

大家看到這,是不是覺得女網友真是不靠譜,讓人丟失錢財,但有時候,男網友更不靠譜的,碰到了可就不只是丟光丟財了。

據報道,通過審訊,經男子供述,自己曾先後至少五次向微商購買聲稱具有致人昏睡功效的“迷藥”或“催情藥”,微商告訴他,這些藥物可以讓女性“迷幻昏睡、聽話乖巧、斷片失憶”。購買後,李某先後四次向交友軟件認識的女性下藥,並與其中三人發生性關係。

警方在李某的手機中,還找到了多張其作案時拍攝的照片和幾段不雅視頻。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多次違背婦女意志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經法院一審和杭州中院二審,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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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以上兩起安全事件,各位網友一定要擦亮雙眼,交友謹慎,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1、網友提出見面需要謹慎!對網聊認識的陌生人應該多留個心眼,不要隨意洩露個人信息,也不要輕易約見陌生網友

2、不輕易參加陌生人組織的飯局,在吃飯或是有其他陌生人的場合,小心別人遞給自己的的已開封的食物、飲料等,儘量不吃、不喝

3、萬一不幸被騙,要留下證據、及時報警,並配合警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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