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塘縣人民法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審判執行輔助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法院機關審判執行輔助工作人員2名
招聘條件:
1.政治可靠,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違紀記錄;
2.年齡22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男性;
3.具有法律專業大專以上文化,法學專業本科以上文化者優先;
4.掌握計算機應用基本知識,會信息錄入、查詢等技能;
5.具有C1以上駕駛資格並熟練駕駛技能;
6.五官端正,身體健康。
報名時間:
2019年11月5日-11月15日
招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報名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專業證書合格證原件及複印件、退伍軍人的退伍證原件及複印件、體檢合格證明(縣人民醫院)、尿檢合格證明(縣公安局禁毒大隊)到平塘縣人民法院政工科報名,填寫報名登記表,接受資格審查。
2.基本技能測試。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統一進行基本技能測試,基本技能測試包括基本法律知識、計算機應用能力、駕駛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確定聘用
經過技能測試合格的人員,按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由法院黨組審定招聘人員名單。
薪酬待遇:
被確定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工資2000元足額髮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工資3100元(含電話費和所需繳納保險),工作滿2年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視其工作表現按照《平塘縣人民法院臨聘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提高工資標準。
聯繫人:蔡麗珍 聯繫電話:8622990
平塘縣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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