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女友在自己租的房内吸毒,宁都一男子被判拘役5个月

允许女友在自己租的房内吸毒,宁都一男子被判拘役5个月

一男子容留女友吸毒获刑

赣州法院网讯 宁都一男子多次容留其女友在出租房内吸毒,近日,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审理,一审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允许女友在自己租的房内吸毒,宁都一男子被判拘役5个月

2019年3月10日,被告人温某开始租赁宁都县梅江镇中山路全网通手机店二楼出租房,后至同年4月期间,其先后四次容留其女友(非同居)周某在其租房内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

2019年4月25日被告人温某在其出租屋内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后主动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未掌握的其容留周某吸食毒品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在其提供的场所内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温某有自首情节,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予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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