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湖北一起恶势力犯罪案宣判,首要分子获刑12年

扫黑除恶丨湖北一起恶势力犯罪案宣判,首要分子获刑12年

近日,由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柳德稳等2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20名被告人全部作出有罪判决。

判决认定,被告人柳德稳与柳文武、杨文波、柳德茂等多人纠集在一起,重要成员柳文武、杨文波、柳德茂相对固定,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相关区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柳德稳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柳德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柳文武等1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罚。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专案组强化对案件犯罪事实证据的审查,准确适用办理涉恶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力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真正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黑恶势力行为形成强大有效震慑。(来源:鄂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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