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加大聯合執法力度 努力推進環境整治

四川新聞網眉山11月6日訊 為推進天府旅遊名縣和國家衛生縣城創建工作,洪雅縣綜合執法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集中執法力量,持續開展對損害市政秩序、環境衛生行為的綜合整治。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努力推进环境整治

“不陳在耙耙燒”在外走廊違規擺放餐桌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努力推进环境整治

“不陳在耙耙燒”業主阻撓執法

10月27日21時許,該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在綜合整治過程中發現修文路三段“不陳在耙耙燒”在外走廊違規擺放餐桌經營。執法人員依據《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對違規擺放的物品進行了證據先行登記保存。21:40,執法人員再次巡查至修文路三段時,發現“不陳在耙耙燒”又將兩張餐桌擺放在外走廊上。執法人員在依法對違規擺放的餐桌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時,“不陳在耙耙燒”業主李某阻撓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出言威脅執法人員,並將餐桌從執法人員手中奪走摔碎,造成1名執法人員手指夾傷。該行為嚴重阻礙了執法人員執行職務。縣公安局洪川派出所民警將李某帶離現場,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李某處行政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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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陳在耙耙燒”業主行政處罰決定書

洪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努力推进环境整治

“唯品褲業”佔用外走廊違規擺放移動貨架售賣商品

10月28日11時許,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在綜合整治過程中發現上正街101號“唯品褲業”佔用外走廊違規擺放移動貨架售賣商品,該行為違反了《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進行查處。在執法人員依法進行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時,該店鋪業主宋某某情緒激動,腳踢執法人員,阻撓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縣公安局洪川派出所民警將宋某某帶離現場,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對其予以訓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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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品褲業”業主阻撓執法

在此,洪雅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提示:乾淨整潔的城市環境來之不易,該局將繼續協同各執法部門加大執法力度,維護整潔有序的公共市容秩序。(洪雅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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