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售賣野生甲魚!泰安當事人被處罰40元並接受進一步處理

魯網11月6日訊11月5日上午,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區分局財源派出所接到警情,有人在岱宗大街泰山大街附近違法銷售野生甲魚,執勤民警在聯動微信群發佈信息後,泰安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執法一大隊執法人員及時關注平臺警情播報,迅速趕往現場,並聯動公安協助控制住當事人,帶往大隊辦公室接受調查。

违法售卖野生甲鱼!泰安当事人被处罚40元并接受进一步处理
违法售卖野生甲鱼!泰安当事人被处罚40元并接受进一步处理

大隊執法人員根據無照經營違法事實,給予當事人罰款40元的簡易程序處罰,之後民警將對其捕撈銷售野生甲魚的行為做進一步的調查處理。通過聯動處理機制,共享執法資源,達到“1+1>2”的治理效果,淨化了市容環境和秩序。(通訊員 劉付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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