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追诉时效的借款怎么能要回来

过了追诉时效的借款怎么能要回来

过了追诉时效的借款怎么能要回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那么过了诉讼时效的借款能要回吗?该怎么要回呢?

诉讼时效对请求权的限制,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强制义务人履行应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就借款纠纷来说,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限为3年。在法定的3年内,出借人请求借款人偿本还息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强制借款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但超出3年,出借人才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民法总则》第19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可见,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借款人自愿履行债务,出借人便可接受借款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而借款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财产。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可见,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可以视为借款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协议应受法律的保护。

借款人的还款意思表示,会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如此一来,债权人就有足够的时间追讨借款,以保障自身利益。所以出借人应当积极的与欠款人达成还款协议,明确欠款人的还款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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