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限不處理將禁入高速

7月1日開始,浙江全面開展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管理,涉嫌違法超限運輸車輛一旦上了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行駛到高速公路收費站時,就會被引導和勸返。

從11月起,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有了新變化。一次違法超限未處理就會被列入“違法失信清單”

自7月1日開始,浙江全面開展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管理,有三次高速公路違法超限未處理的貨車將被限制上高速。

11月1日後,有一次高速公路違法超限未處理的貨車將被限制上高速。

貨車超限不處理將禁入高速

新的《浙江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將從2019年11月15日起正式開始施行。

規定:車貨總質量超過《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限定標準,“每超1000千克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

普通國省道治超非現場違法記錄也納入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管理

自2019年10月15日起,在全省普通國省道上有治超非現場違法記錄未主動接受處理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信息,也將納入全省高速公路“違法失信清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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