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新泰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周京文決定逮捕

魯網11月7日訊 記者從“寧陽縣檢察院”微信公眾號獲悉,新泰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周京文,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由泰安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指定管轄,移送寧陽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11月7日,寧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周京文決定逮捕。(本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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