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元即可彈100萬次!“霸屏”彈窗廣告誰來管?

“雙十一”臨近,很多消費者打開電腦發現,各類花花綠綠的彈窗廣告撲面而來,讓人眼花繚亂,想關掉卻無處下手……

記者調查發現,“霸屏”的網絡彈窗廣告不僅影響用戶工作效率,還可能存在侵犯用戶隱私、暗含違法信息等問題,亟待加強監管。

花2萬元即可彈窗100萬次

彈窗頻率高、關閉鍵過小甚至形同虛設,這是消費者反映最多的問題。很多網民反映,大多數應用軟件均有彈窗廣告;有些軟件還將彈窗廣告做成了開機啟動項,只要電腦一開機就會跳出來“騷擾”用戶。更令人惱火的是,這些彈窗廣告或者根本無法關閉,或者關閉鍵特別小,幾乎難以識別。

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彈窗廣告還暗含色情、詐騙等內容。記者發現,許多彈窗廣告以炒股、生髮、藥品、女性直播、蜂蜜等為主要內容,宣傳字眼十分誇張。

記者調查發現,彈窗廣告已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條。

記者在百度以“彈窗廣告推廣”為搜索詞,發現多條彈窗廣告製作及推廣的鏈接。記者以推廣中藥產品為由,諮詢了一家廣告代理公司,工作人員稱,可以提供兩種彈窗廣告的發佈途徑:一種是與運營商合作,只要電腦是聯網狀態,打開就能接收到彈窗廣告;另一種是與軟件、瀏覽器合作,在使用某些軟件和瀏覽器時,屏幕就會彈出廣告。

“運營商、軟件、瀏覽器平臺都有用戶大數據,你只要提出廣告時間段、推廣地區、目標受眾、產品定位,我們就可以提供服務。”客服人員表示,若是運營商彈窗廣告,價位是2萬元發送100萬次彈窗,量越大成本越低。

隨後,記者又以同樣理由,線上諮詢了另外一家廣告代理公司。工作人員介紹說,他們公司的彈窗廣告業務是與某瀏覽器平臺合作,按受眾點擊量收費,每次點擊的收費標準為0.1元至0.3元。“我們可以針對目標人群精準推廣,年齡範圍、時間範圍、地理範圍都可以由您自己設定。”

一名網絡瀏覽器研發人員透露:“為滿足一些廣告主提出的‘精準廣告’需求,我們就通過蒐集、分析消費者上網瀏覽痕跡,製作精準客戶畫像進行推送。”

某知名搜索服務提供商提供的數據顯示,今年“雙十一”前夕,電商行業廣告主的廣告投放量比平時增加了兩到三倍。

針對商品被瀏覽後相關鏈接不斷彈出的問題,記者電話諮詢了某電商平臺,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與各瀏覽器開發公司都有合作,由對方平臺來做廣告推廣。“每日廣告點擊量達到一定數額,我們便會支付相應廣告費;至於如何推廣,不是由我們公司負責。”

彈窗廣告誰來管?怎麼管?

我國廣告法第44條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近年來,相關部門多次針對互聯網廣告開展整治行動,並取得一定效果。但是,彈窗廣告過多過濫的問題,像牛皮癬一樣難以根治。

業內專家建議,應多措並舉,細化相關管理辦法,完善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多部門聯合打擊違法行為,規範網絡彈窗廣告發展。

今年5月,我國《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網絡運營者不得以改善服務質量、提升用戶體驗、定向推送信息、研發新產品等為由,以默認授權、功能捆綁等形式強迫、誤導個人信息主體同意其收集個人信息。

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建議,可參照國家治理垃圾短信的措施來加強對彈窗廣告的監管,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彈窗廣告;接收者同意後又明確表示拒絕接收彈窗廣告的,應當停止向其發送。

安徽大學社會與政治學院副教授王雲飛建議,完善網絡廣告管理辦法,對彈窗廣告播出時間、間隔時間、播放內容加以明確。

(新華社)

廣州發佈網購糾紛典型案例:

虛假宣傳與價格欺詐 是“重災區”

金羊網訊 記者李鋼,通訊員彭勇、吳子穎、印強報道:“雙十一”到來前夕,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7日通報,近五年來廣州地區網購糾紛案中,接近一半涉及虛假宣傳或價格欺詐。

據法院通報,近五年,廣州市兩級法院共受理5782件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涉及虛假宣傳或價格欺詐的佔比43.6%,涉及產品質量的佔比14.5%。

法院通報典型案例顯示,何某於2017年9月23日在張某經營的網絡店鋪中購買了一款增高產品12瓶,單價198元,共花費2376元。何某收貨後發現,自己買的產品是沒有經銷商及聯繫方式、也沒有質量合格證明的“三無產品”,就連進口報關單也是偽造。訴訟中,張某也未提供證據證實產品來源和合格證明。法院判決認為,張某向何某銷售涉案產品的行為構成欺詐,張某退還貨款2376元並支付三倍賠償金7128元。

另一起典型案例中,陳某自2014年起在某網絡店鋪中購買“殺雞牌”系列產品和其他產品,導致其患上激素依賴性皮炎,經多次治療未治癒。2017年,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認定被告該商鋪經營者在未取得化妝品生產相關資質的情況下,從市面上購買氯黴素、百炎淨等原料進行攪拌、灌裝後貼上“殺雞牌”標籤進行銷售,判決被告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告向陳某返還1200元產品價格並賠償十倍價款12000元,同時支付醫療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425.2元。

提示

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廣東省消委會聯合發佈“雙十一”網購消費提示

拼團鏈接或有病毒 網紅直播不可全信

金羊網訊 記者唐珩,通訊員粵市監、粵消委報道:一年一度的“雙十一”網絡購物促銷高峰即將來臨,各大電商紛紛推出了各類新式玩法和促銷活動,激發消費者的購物熱情。怎樣才能擺脫套路、買得放心?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廣東省消委會聯合向消費者發出消費提示,並將在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期間設置“雙十一”投訴專線(專線號碼:020-85597315)。

部分消費提示:

購物途徑選正規,網購風險要防範

目前,微信朋友圈、群購物、海外代購等微商交易方式興起,但由於監管制度、手段不健全,如果消費者在身份信息不真實的網店或者微商購買了商品,往往會給售後維權留下隱患。此外,購物群或廣告短信推送的交易、拼團鏈接可能含有木馬病毒,有個人信息洩漏和資金被盜的風險。

促銷規則花樣多,理性消費最重要

消費者應仔細閱讀平臺網站和商家的優惠規則,瞭解紅包、積分及優惠券適用的商品範圍和時效,付款前仔細核對優惠價格,避免因不瞭解促銷規則而發生消費糾紛。

網紅直播不全信,產品質量第一位

建議消費者不盲目相信網紅、測評直播帶貨,不只要關注網紅直播帶貨的“全網最低價”,更應以產品質量為主要考慮因素,從產品參數、用戶評價等方式多角度考量是否購買產品。

量入為出適度買,謹慎選擇消費貸

不少平臺為鼓勵消費者使用消費信貸付款給出了“支付隨機減”“支付立減”等優惠,還有些平臺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消費信貸作為默認支付方式,容易誘導消費者過度消費,產生逾期還款、額外承擔分期手續費等風險。建議消費者在選擇消費信貸時,仔細閱讀相關合同條款及具體還款事宜,在支付時看清支付方式,避免因逾期還款或分期消費而產生高額利息,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電商巨頭齊賣房 線上撿漏當心點

今年的“雙十一”,阿里、京東、蘇寧等電商巨頭紛紛推出特價房源,包括學區房、地鐵房和景區房等。這些房源有聯動開發商的新房、特價房,也有來自法院司法拍賣的房子。這些房源往往價格較低,但也存在產品有不足或手續不全、不能貸款等風險。消費者在網上購房時應特別謹慎,要全面瞭解房源信息,瞭解相關的政策規定,仔細確認合同約定,確保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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