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狂!廣州老伯過世超20年,孫女要跟舅舅爭50%產權

文/圖 羊城派記者 鄧偉東 漫畫/陳春鳴

個案回放

我爸留下的房子,外甥女想繼承?

家住花都的趙小姐近日非常煩惱,因為繼承祖屋一事與舅舅張先生鬧得非常不愉快,事情經過是這樣的:趙小姐的外公外婆早年買了一套房子,並登記在外公名下。後來,兩位老人先後去世,雖然外公先走,但房屋一直登記在外公名下。

前不久,趙小姐的母親病逝,在辦理房產繼承時,她向舅舅提出分割祖屋產權要求。(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抓狂!廣州老伯過世超20年,孫女要跟舅舅爭50%產權

祖輩留下的東西,不是說沒人管就一定是你的

張先生很不情願,他認為:自己一直住在這套房子裡,你憑什麼來搶?而且自己是家中長子,父母去世後房子當然會留給自己長期居住和使用,哪裡輪得到外甥女繼承?

張先生也找朋友打聽過,自己老父已去世20餘年,早已過了訴訟時效,外甥女趙小姐如今才提出分割祖屋要求,從法律層面上站不住腳。

但趙小姐不以為然,兩人經過多次交涉都未能達成共識,於是趙小姐只好找律師幫忙。

抓狂!廣州老伯過世超20年,孫女要跟舅舅爭50%產權

漫畫/陳春鳴

律師說法

20年期限只適用於繼承權受侵害情形

國信信揚律師事務所的陳瑞蓮律師說,趙小姐的主張是否已經錯過訴訟時效,關鍵要看他們兩人之間的糾紛性質是與繼承權相關,還是屬於共有物的確認及分割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以及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兩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的相關規定。

陳瑞蓮律師指出,該條款適用於繼承權受侵害情形,如果不存在上述情況,只是就分割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不受該條款所規定的訴訟時效約束。

根據趙小姐的陳述,現在祖屋仍登記在外公名下,而自外公去世至今,一直沒有人辦理過戶或公證等證明祖屋歸其本人所有的行為,因此,並不存在繼承權被侵犯的情形,不適用二十年的訴訟時效。

根據《繼承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以及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的相關規定,趙小姐外公去世時房屋就發生繼承問題,如法定繼承人並無明示放棄繼承的,則視為接受繼承。

也就是說,涉案房屋作為上述兩位老人的共有財產,趙小姐的外婆佔有二分之一產權,而且該產權在趙小姐的外婆、媽媽和舅舅之間也發生繼承問題,每人可繼承其餘50%產權的三之一份額。此時,外婆享有的產權為六分之四,趙小姐的媽媽和舅舅均佔六分之一。

同理,外婆去世後,其享有的產權在其兩個子女之間發生繼承,每人各繼承二分之一產權。由於該房屋一直未被分割,因此,該房屋的所有權狀態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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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的妥善安排的確值得父輩們用心思量

根據《物權法》第99條的規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有人在共有基礎喪失或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

因此,趙小姐作為母親的繼承人,趙母所享有的祖屋產權份額,將由張小姐成為祖屋新的共有人,她是可以隨時向舅舅張先生提出分割祖屋請求的。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馮茵
審籤 | 吳瑕
實習生 | 徐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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