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時間!2020年南海居民醫保申報一週後截止!隨遷子女也能參保

注意!注意!


2020年度南海居民醫保申報

將於2019年11月15日結束

隨遷子女參保也剩一週時間

還沒有申報的街坊快往下看

2020年南海居民醫保申報

村居代收代繳參保繳費申報或家庭戶參保成員發生增減變動的,請於11月15日前到戶籍所在地社區行政服務中心(或社區公共服務中心)辦理。

已登記家庭戶繳費銀行賬戶的,請於11月底前存足金額以備扣繳。


繳費標準

2020年度(1月至12月)居民參加基本醫保的個人繳費標準較2019年略有提升,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596元


辦理辦法

目前南海區戶籍居民參加基本醫保申報實行家庭戶繳費和村居代收代繳模式並行,居民要根據所選模式在11月15日前,到戶籍所在地社區行政服務中心(或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及時申報。

1

家庭戶繳費

如家庭戶成員上年度已參加基本醫保的無需重新申報,於11月底前存足金額就會自動扣費,扣費成功後便可享受相應的基本醫保待遇,因此提醒參保人應在規定的扣費期內存足金額以備扣繳。

如家庭戶內參保成員發生增減變動的,須憑戶口簿於11月15日前辦理變更手續。尚未登記或變更家庭戶繳費銀行賬戶資料的,家庭戶內成員須憑戶口簿、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內任一成員的中國農業銀行賬戶(存摺或借記卡或佛山市社會保障卡)辦理。

2

村居代收代繳

以家庭戶為單位,家庭戶內成員須憑戶口簿於11月15日前,到戶籍所在地社區行政服務中心(或社區公共服務中心)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提醒
以職工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不能同時以居民身份參保;
已參加2019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就業居民,如不參加2020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的,需在申報期內辦理停保;
尚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居民(含2019年度符合參保條件但未按時足額繳交基本醫保費的),如需參加2020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的,需在申報期內辦理參保;
參保人須按時足額繳交基本醫保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參保權利。

2020年隨遷子女參保

參保對象

異地務工人員在本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累計繳費滿1年且處於參保繳費狀態,或者夫妻一方為本市戶籍並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其未滿7週歲的(含新生嬰兒)、7週歲以上因身體狀況需要並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縣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延緩入學(休學)的,或在經本市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中小學就讀的,並已在外地(含港、澳、臺)入戶的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可辦理年度申報。

個人繳費標準

符合佛山市招生政策在校學習,3週歲及以上入讀本市幼兒園(含駐本市軍警部隊開辦幼兒園)、九年義務教育、普通高中階段的隨遷子女參加2020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的,享受與本區戶籍居民同等參保財政補貼,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596元

符合參保條件但不符合享受財政補貼的隨遷子女參加2020年度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部費用自行承擔,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879元

申報資料

①符合條件的父或母一方的居民身份證、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和複印件(一式兩份)。

提供的居民戶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父母與隨遷子女關係的,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 由親生父母撫養的應提供參保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由符合條件的繼父或繼母撫養的,提供證實繼父或繼母與參保子女存在關係且生效的法律文書。
  • 由符合條件的養父或養母撫養的,提供《收養登記證》(限於在14 週歲以下被收養的子女)或《收養公證書》(限於在14 週歲以上被收養的子女)。
  • 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證明父(母)與參保子女關係的,須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

②隨遷子女(或父母一方)戶名的中國農業銀行活期存摺(借記卡)原件和複印件(一式兩份)。

③隨遷子女屬於7週歲以上因身體狀況需要並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適齡兒童、少年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需提供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證明材料


辦理地點

①符合條件的父或母一方為本區戶籍的,到其本區戶籍地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社保窗口。

②符合條件的父母雙方均非本市戶籍的,到其本區參保地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社保窗口。

③符合條件的父或母在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參保的,可選擇父母戶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為參保地。


辦理和扣費時間

即日起至11月15日,可根據上述指引進行申報,預計將於本月底至12月完成扣費。

提醒

①參保人須按時足額繳交基本醫療保險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參保權利。

②成功參保後,保險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終止,不再自動續參下一自然年度基本醫療保險。如需續保,須在每年10月至11月申報期內,重新到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社保窗口辦理年度參保申報手續。

③在本年度內參保人死亡、失蹤、升學、參軍、以職工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等原因提出停保的,已繳納的保險費不予退還。

④如遇政策調整,請以調整後的政策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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