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報工作,按照《關於印發的通知》(東財社【2019】19號)文件規定,現開展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申報範圍
(一)已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未到期的各類就業困難人員。
(二)我區企業失業職工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包括:
1、女性四十週歲、男性五十週歲以上的人員;
2、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
3、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4、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6、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
注:1、已註冊登記營業執照的人員不在申報範圍之內;2、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餘人員享受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所需材料
1、《河口區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認定表》1份(鎮街人社所窗口領取或“河口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打印);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其他困難人員認定材料原件(殘疾證、低保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等);
3、本人社保卡(或銀行卡)原件;
4、社保繳費憑證原件。
申報期限
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30日止(節假日休息)。
申報地點
各鎮(街道)人社所
諮詢電話
河口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6083912
河口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3656929
六合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3382615
新 戶 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3185958
義 和 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3087180
孤 島 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3690616
附件:《河口區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請認定表》
河口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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