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中院開庭審理更哲等6人 搶劫、搶奪、強姦罪一案

11月28日至29日,果洛州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由果洛州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更哲等6人涉嫌搶劫、搶奪、強姦罪一案。

果洛中院开庭审理更哲等6人 抢劫、抢夺、强奸罪一案

果洛州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被告人更哲、班瑪才昂、華保等6人先後在青川交界地區以暴力手段,在一定區域內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更哲、班瑪才昂、華保等6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搶奪罪、強姦罪追究其6人刑事責任。

庭前,果洛中院為充分保障被告人辯護權,為未委託辯護人的5名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師為其擔任辯護。法庭對更哲等6人實施搶劫、搶奪罪進行了公開審理,對更哲等5人實施強姦罪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在2天的庭審活動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材料,更哲等6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均發表了意見,更哲等6名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根據被告人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危害程度等,合議庭在充分考慮控辯雙方意見之後,宣佈閉庭擇期進行宣判。

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掃黑成員單位、新聞記者代表及各界群眾90餘人旁聽了庭審,庭審過程在中國法院庭審直播網同步直播,果洛電視臺、果洛報等新聞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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