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应该支持创业失败的失信被执行人吗?

坚强的创业者


是否应该支持创业失败的失信人?

首先,我曾多次发文聊过此类话题,一如既往我仍然反对原谅绝大部分失信人,除非造成失信的原因是天灾人祸——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因为在我来看,创业者负有比普通人更多的责任,一旦创业者出现重大失误造成的不只是自己的财产损失还会影响到社会;供应商、经销商、借款人(银行、小贷公司、个人出借者等)、员工都会因为创业者为了自己利益化投资而失败的殉葬者.....

其次,从常见案例中可以看到即便因为天灾、人祸的原因造成了投资者失信的情况也只有极少数是值得同情、可以获得原谅的无辜者!粗略分析如下:

1.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无论造成多大的财产损失,好奇问一下:企业为何没有购买财产保险呢?

之前曾有经办过一起有代表的合同纠纷案,债务人因财险过期未及时续费在一次电路原因造成的火灾中造成数千万损失,多家金融机构及十余家供应商为其未及时续保的行为“买单”,近两百员工一夜之间失业,而投资者及时转移了能够转移的财产仍然每天宝马、奥迪流连高档场所;对其限制并不能伤其分毫,如果不能通过对其家属进行限制让那么多的受害者情何以堪?

2.很多企业投资者充分领悟了老祖宗的“集权”思路,企业中无论大事、小事均要一把抓,实控人一感冒整个公司都要打喷嚏;企业家把公司当成自己私有财产,将员工当做不需要有思想的行尸走肉,一旦企业家稍有状况一时不能处理事务,公司就直接崩盘;如此造成的企业投资者失信也应该获得支持吗?

3.前述投资者将企业当成自己私有财产,公司与个人的财、物混同,因为公司无法清偿债务而造成的连带责任不也正是咎由自取吗?

4.更有甚者为了能够获得“一定赚钱的业务”而毫无顾忌的借贷、认缴根本不可能实缴的资本金、无经营资格时违规经营等行为,一旦遇到风吹草动企业不堪一击同时连累投资者承担连带责任甚至背上刑事责任......

在此就不再对那些为了赚快钱而投资违法活动的投资者了,如上所述请问哪类失信投资者有资格获得支持呢?

综上,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切勿被眼前利益冲昏了头脑,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是至理明言!


章磊律师


大家都知道创业难,是的,不但创业难,而且创业带着非常大的风险,是以前创事业的精英,现在无奈的变成了老赖,这种现实,使人更加了解创业的难度,和创业的风险,所以人们应该吸取教训,谨慎做事,以免创业路上给自己带来的坎坷,遭到一生中的不幸,创业失败,失信,最后变成老赖,使人的一生沾上了污点。这样的结果给家庭带来了不幸,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人无完人,创业本身也是为了生存,为了发展,人们应该给他们机会,重新做事,接受深刻的教训,深知创业路上的艰难险阻,发展未来,改变现在的困难,追求新的生活,接受教训,把事做好,创建自己的完美人生。



幸福的源泉599


应该给他们机会。

如果创业失败,就永世不得翻身。以后,谁还敢创业?没人敢创业,我们的经济如何发展,谁给我们普通老百姓工作岗位?没有工作,一切都是空想。社会将走向深渊。

再回头想想,这些创业失败的人,他们投入资金,投入人力,结果没有收获利润。先不管是什么原因,但是,工人开的工资,国家收的税收,是哪里来的?不是利润,是创业者自己的钱。不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创业者自掏腰包付出的。

他们就算是失败,也已经给社会创造了很大的价值。真正是牺牲自我,造福百姓。

难道我们就因为他没有更多的私人财产去投入了,就把他踩在脚下,永世不得翻身。想想,是不是觉得自己充满了罪恶感?


豆汁泡油条


创业难,但是创业者在创业时总多多少少给社会做了一点点小贡献的,比方说解决了一部分人员就业,拉动经济等等。

老赖指的是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故意隐瞒或转移财产的无赖,这种人法院应该打击。

失信人指的是创业失败暂时没有还款能力的的(特别是那些一无所有者),这种人别说支持也得同情他们,法院不能落尽下石,让他们寸步难行。这既是对债务人的抹杀,也是对整个社会伤害,特别是那些债权人(试想一个负债几百万,几千万的人,处处受限,特别是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凭偷偷摸摸打点零工,怎么能还得清巨额债务)。

希望法院能够区别老赖与暂时失信人,给他们一个相对宽裕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也有机会解决一点债务,也是给债权人一丝希望。

另外说一下,不管是银行也好,民间借贷也好(我指的是平时在收利息的借贷),本来就是想创业者赚点钱,大家分点红,按道理来说应该承担一些风险,结果借款人失败了,就把他(她)一棒子打死,一世不得翻身,有些甚至株连到第二代。时间长了,必将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希望法院能够从人性角度去考虑,不要认为债务人送点礼,说几句好话,不分青红皂白统统抹杀。

让创业失败者能够东山再起,至少他们有深刻的经验教训,给他们机会(哪怕是一点点机会),我相信他们会做得比以前更好,这样才会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再次呼吁给创业失败者(一无所有者)一个相对宽松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用户50122903322感性


我也是一名被法院执行的创业接近二十年的失败者。这其中的辛酸血泪,煎熬和生不如死,只有我自己体会。辛勤努力艰辛地经营奔波了接近二十年,活到快五十岁的女人,一切倒退到负数,负债累累!我也是经常在夜深人静一个人孤寒心冷心酸的想着,我这是活了些什么?还不如什么不干,老老实实上个班,安安稳稳过日子,陪着孩子长大成人,婚姻也丢不掉,也许现在已是退休安逸地跳跳广场舞,清闲的做着美容锻炼锻炼身体,朋友们聚聚开心开心,而我呢,偏去创什么业,后悔晚矣。2001年从开第一个服装连锁店辛苦劳作到二十几家涵盖了服装家纺鞋帽以及食品经营,员工达到上百,纳税也是无以累计,从河南到山东遍布六七个城市,也是政协委员,工商联副会长,也深知诚信经营,诚实守信的重要意义,从来不欺不诈,接近二十年建立起来的商业小集团也终于没有坚持坚守下来,一朝崩塌了,我也成了人所痛恨的老赖,被执行人,我的房子车子工资,能执行的都执行去了,顶着巨额债务顶着所有人的不理解,漫骂,侮辱,冷眼,瞧不起,以及动不动就让执行人拉了法院去要拘留,我也没跑路,没换电话,面对所有债主,一遍一遍解释,一句一句求着给时间,又面对着一点翻身资金没有,却仍苦苦挣扎熬着,给自己打气,艰难中前行,活下去,爬起来,站起来来,找一切门路,就是为了有一天还清所有债务。我是一个最知道诚可贵信可贵的生意人,奈何也是资金链断裂回天乏术了,而我仍然顶着一切压力努力着每一天,有经验有项目但就是一点资金没有,扣上这顶帽子,又没资金周转支持,想翻身想还清所有债务,是难上加艰,艰辛加难!但怎么办?也要在煎熬中生存,为了是一定要在去另一个世界前还清所欠一切!我们这样的老赖,真的不是有钱不还,还在享乐,我们仍在艰辛奋战,边干边寻等机遇!希望肯求债主们给我们时间!谢谢!


竹子1牙


要给我们机会。

我就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去2018年底一合计债务尽然有168万多,吓了我一跳。欠工人的,材料商的,朋友的,亲人的。2019年从开年到现在被催债的,在微信上各种骂,车贷,信用卡逾期,还有朋友帮我贷款,每月还2万多,还被工人告上法院,真的是内心无比煎熬。最近一些时间开始调整自己的心情,积极去面对债务,和债务人协商还债计划。现在只有让自己好好赚钱,去还债。创业真的好难,客户,员工,税务有一方面做不好,让你掉进深海。我们要上岸,请给我们机会,谢谢



独狼与烈酒


看情况而定。创业失败而失信目前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实在没有钱赔而被限制高消费;另一种是有钱不还而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首先,作为创业,任何一个社会都要鼓励和支持。因为这些人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原始动力。没有他们,社会发展终将僵化最终停滞。马云如果安于现状,中国就不会有一个阿里巴巴,最多是多了一名优秀教师而已。因此,作为创业应该被理解,作为创业人应该被尊重,创业作为一种行为应该是受到鼓励的。但是,创业之路坎坷不平,充满荆棘,九死一生,失败不可避免,社会应该用一种正常的眼光和心态来看待创业失败,同时也应该建立一种完善的救赎机制让创业人有东山再起的机会或者正常生活下去的机会。毕竟他们充满悲壮的试错,是在充满陷阱的草地上给后来人树立了一根标杆,提供了借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正因为有了千千万万的创业失败,才会有那么几个优秀的公司脱颖而出,成功的一夜成名,辉煌腾达;失败的成了垫脚石,这个垫脚石指的是概率上的垫脚石。总之,创业无错。

其次,创业失败了,成了失信人员。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还是要支持的。毕竟这些人只是一时困难,但凡有一天东山再起,他肯定是会还钱的。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不仅不能支持,还要口诛笔伐,严厉遣责。


帕帕虫


问题很好,我是一名创业者,选择回答。

你觉得应该支持创业失败的失信被执行人吗?我观点非常明确。

一,失信不失德

很多创业失败者,都是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的人,只不过是因为创业过程中的暂时困难,导致债务违约,这类所谓的“失信被执行人”,应该支持。

二,项目有前景

虽然创业失败,但自身项目有市场前景,在创业失败的“失信被执行人”群体,这也是应该得到支持的人群。

三,倾家荡产,走投无路

这部分创业失败者,应该得到同情和扶持,社会应该给予理解和宽容。他们不是真正的“失信被执行人”,不是“老赖”,因为他们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总之,支持创业失败的“失信被执行人”是应该的,但不能一概而论。

我是实体经济守望者,关注我有更多创业知识与你分享!


实体经济守望者


现今我国有些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存在权利过度滥用的情况。同时,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高"政策有待商确。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失信被执行人担任私营公司以及中小企业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则堵死了失信被执行人再创业的机会!从人权讲,这是侵犯了公民的就业权,是"违宪"行为。

第二、“限高"政策本质是限制高消费!但禁止乘座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使许多再创业者无法选择更快捷的出行方式,被迫只能乘用普通火车或动车二等座,即浪费时间更减少了成功约可能性。几十块钱的高铁票,和一二百元的打折机票,即方便出行,又可使再创业者工作效率大大提。应该让失信被执行人乘用高铁二等座和五百元以下的打拆票。


问道中国


反正这些人只胜一条命了,可能打工都没人要的!连贫困户都评不了!没事,总之这些人翻不了天,他们背上老赖的名声,众判亲离,上个街还没坐公交车的钱呢!再不怕他们上窜下跳,里勾外联,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哈哈哈,穷得手机都欠费,还怕啥呀?银行会支持他?连一块现钱都没!哪有心思管他征信好不好,给他们金融支持能还回来吗?给大企业解决几千万,还能得上几箱五粮液,给高利贷弄给些,抽上千儿把万块的钱,何乐而不为。切!胡扯蛋吧。监狱都嫌他们去了白蹭吃蹭喝。谁关注他们曾经给社会的贡献,现实就是这样。你说怎么支持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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