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寻衅滋事 嵩明县法院公开审理11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掌上春城讯日前,嵩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恶案件。该案中,以被告人邓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嵩明县杨林开发区、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妨碍公务、非法侵入住宅、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以来,被告人邓某、张某、李某等11人以暴力、胁迫方法或实施“软暴力”,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邓某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其纠集张某、李某、吴某等多人多次实施多种犯罪行为,涉及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剥夺他人自由等。此外,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成员分别还具有强迫交易、非法强揽工程、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等不同犯罪行为。

公诉机关认为,应分别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盗窃罪等罪名追究不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证据材料繁杂,庭审从当天上午9点开始,历时13小时才结束。该案将择日宣判。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辛亚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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