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軍入伍註銷須知

一、公民應徵入伍的,由本人或者親屬持應徵公民入伍通知書或軍人身份證件、證明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註銷手續,收回其居民戶口簿。

二、未按規定申報註銷戶口的,由公安派出所憑人民武裝部門出具的應徵入伍人員花名冊和應徵公民入伍批准書存根複印件,依照法定程序直接註銷戶口並收回其居民戶口簿。

對已經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辦理入伍註銷手續時,公安機關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證。

三、被軍事院校錄取、屬於現役軍人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居民戶口簿向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四、辦理時限:證明材料齊全的,派出所當場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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