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聊城7月5日訊7月5日,莘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轄區內4家公司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未申請延期,被依法註銷。
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5號)第二十七條和《山東省實施細則》的通知(魯安監發〔2013〕94號)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現對莘縣任聖商貿有限公司等4家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未申請延期,依法予以註銷,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作廢。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註銷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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